返回

崇祯重振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36章 房产税 资产税 遗产税 赠与税(4/5)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们根本想象不出,谁能拥有这么多财富?

    一些人心中腹诽皇帝可能疯了,却不知朱由检在后世真的见过万亿富豪,而且还可能存在资产更多、却隐藏起来的财团和家族。甚至有人提出了终产者概念,认为最终会出现终产者。

    为了限制超级有产者的膨胀,朱由检决定现在就定下制度,针对他们征税——

    如果有人在这么高的税率下还能把资产膨胀到十万万,朱由检只能表示佩服,然后全部征收。

    不过他估计可能性不大,十万万两白银,那就是37500吨。大明现在拥有的全部白银,都不一定达到这个数字。

    单纯以白银作为计价单位,它代表的也是一笔极为庞大的资产。整个大明的人不吃不喝积攒几年,才能积累到这个财富。

    (明末GDP以白银估算大约2.6亿两,需要四年才能积攒十万万两财富)

    这还是朱由检懂得生产总值等概念,才能大概估算出来。

    大明的官员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完全无法想象有人拥有这么多钱。

    而且遗产税的征收,问题实在太多了。太府寺卿董应举,询问提前分户该怎么办:

    “若是没有死亡,如何征收遗产税?”

    “陛下允许提前分户,那些分出的财产,应该如何征税?”

    朱由检皱了皱眉,想到了一个税种。那就是经常和遗产税一起提到,作为补充税种的赠与税。

    所以他回应道:

    “提前分户算赠与,另外征收赠与税。”

    “父母累计赠与子女一万两以上财产时,需要征收赠与税。”

    这还是有点粗疏,董应举询问:

    “若是某家拿出一万两以上的聘礼,再让女方以嫁妆名义带给儿子怎么办?”

    “这样分户的时候,嫁妆怎么征税?”

    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朱由检看向刘宗周,询问道:

    “先生重制礼乐,有没有考虑过聘礼和嫁妆的情况?”

    “聘礼和嫁妆应该如何定?”

    刘宗周还没有开始制定有关婚礼的礼法,但是如今皇帝问起,他说道:

    “臣以为聘礼和嫁妆应该等价,不得过高或过低。”

    “而且按唐宋旧制,嫁妆为女子所有,但妻家不能索回。”

    “女子离异或寡居再嫁,也不能带走财产。”

    这个说法,让朱由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下令道:

    “嫁妆和聘礼确实应该等价,浮动在两成以内。”

    “价值应限定在一万两以内,超过一万两征收赠与税。”

    “嫁妆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支配权归女子。”

    “女子离异或丧偶,有子女的至少要分一半嫁妆给子女。没有子女的应该和夫家协商解决,原则上双方各一半。”

    定下这个规定,朱由检继续道:

    “还有这个赠与税,不止是作为遗产税的补充。”

    “对于高额礼物,也应予以征税。”

    “朕的意见是,十两以下算是人情往来,户部不用征税。”

    “但是一次赠送或收取十两以上、一年累计百两以上,需要双方同时缴纳赠与税。”

    “赠与税需要主动申报,同样按十进制累进,最高全部征收。对于没有限期缴纳的,税务机构要收罚金。”

    “尤其是官员收取的礼物,超过这个数额应该申报,同时主动缴税。”

    “否则按收受贿赂看待,并且追究偷税漏税行为。”

    “户部要向都察院廉政总署派人,负责收取这个税。”

    这个规定,让很多官员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赠与税会波及自己。

    大明的官员哪个不能收到几百两银子,如果连这都要交税,那可当真是官不聊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