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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张家沟(第二十八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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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出的书呆子气,这种书呆子气应该是读书读出来的,跟环境没有必然的关系。只是,他喜欢这个孩子,只要张童书还在人间,他的生命就会延续。

    抱着夫妻后背,张童书睡着了那样。他对春来哥,如果还有牵挂,那就是他想把他的日记他的那个短小说写进成自己的故事,让他春来哥的经历成为他自己的经历,成为他们的故事,进而化作文字留存在记忆深处。

    他的梦想是要成为科学家。首先,就是要从清水三中考进全国著名的理工大学。张童书思路开阔,尤其是陆陆续续接触到些许科普读物后,他对科学、科学家越发有种神圣的敬意,进而生出某种朦朦胧胧的正在形成的为科学献身的理想与决心。这条道路漫长而艰辛,可他觉得只要肯攀登,就可以登顶。

    这个遥远的梦想像太阳牵引着他的人生,然而,他回到家着手准备的却是另外的事情。他决定把他春来哥遗留下来的材料写成故事。他要以故事的形式,使他春来哥活在文字深处。张童书是聪敏的孩子,他能够从蛛丝马迹当中追根溯源,看到许多非同寻常的事情。这些材料来到他手里是命运的安排。

    五个日夜后,这天傍晚,夕阳西下,橘黄色的晚霞染红张家沟。桂芬喊张童书出来吃饭,张童书嘴上答应着好好好马上就来,身子骨却伏案书写着故事。他妈吃着吃着有点不耐烦,端着饭碗进来叫他。桂芬不怎么能够理解张童书,她这儿子聪明的时候像天才,傻瓜的时候是蠢材,只要认准了事情就偏执得非要完成。他妈来叫他吃饭!他还一笔一划地在作文本上奋笔疾书。

    等到西边山头的太阳滚下山去,他激动得跳了起来,拿着《春来魂散》的手稿,飞也似地从房间跑了出来,压根没看见他妈在他身边。

    十六岁这年,张童书有点神经兮兮的,搞得自己就跟当年托马斯·亨利·赫胥黎拿着狗骨头说那是人类的祖先,浑身上下散发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难以言喻的狂喜。这个故事到底怎样,就让读者朋友来鉴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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