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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马车一路疾驰。
朱雄英嫌弃速度还是太慢,说不定锦衣卫已经在来的路上。
现实是,朱元璋现在没心思搭理朱雄英,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灭北元。
……
临近中午,马车才刚停留在官道上一个驿站歇脚,顺便要上一碗蛋炒饭,配上红烧排骨,真是一绝。
过往的行人基本不停留驿站,能停留驿站的,基本都是贩夫走卒,有钱且消费得起。
朱雄英坐在一张较为靠门的桌子,吃着蛋炒饭就着红烧排骨,听着贩夫走卒聊着一路所见所闻。
最让其感兴趣的,便是身后那一桌子人,聊的居然是吸血鬼。
这就有点意思。
黑衣商贩带着一脸夸张的表情说道:“你们是不知道,一头耕牛被吸血鬼化作的蝙蝠群,几乎一下子吸干血。
要不是吸饱了,懒得搭理我们。
怕是连我们也成了干尸。”
朱雄英端着蛋炒饭,转过身,一脸自来熟问道:“这位兄台,那吸血蝙蝠长什么样?”
黑衣商贩转过身,一脸惊悚回忆道:“这位小兄弟,我们平常看到的蝙蝠,再大也没有巴掌大,而那吸血蝙蝠足足有盆子那么大,双翼展开,少说也有一米。”
娄小妹也端着蛋炒饭,转过身,好奇问道:“那还是蝙蝠吗?”
黑衣商贩不由得白了一眼回道:“肯定不是蝙蝠,都说了是吸血鬼。
我还听说附近几个村子一直闹吸血鬼,隔三差五就要把一个小姑娘绑在一棵老榕树上,献祭给那吸血鬼食用,确保村子安宁。”
“兄台,还能告知是什么地方,我等路过时好避开。”朱雄英异常恭敬问道。
黑衣商贩回道:“那地方叫毛山镇,因为镇子上的人全部都姓毛,镇子是在三座山中间,所以得名叫毛山镇。
周围有七八个村子。
我只知道有大毛村,二毛村,三毛村,剩下几个村子便不知道叫什么。”
朱雄英拱手行礼,以表示感谢。
吃完饭,上了马车,便让张小天顺着官道,前往毛山镇。
“什么?”
张小天得知要去的地方是毛山镇,彻底不淡定。“王爷,那里可是在闹吸血鬼。
搞不好,我们的小命都要被鬼给收走。”
娄小妹难得站在张小天这边说道:“王爷,您可是千金之躯,是使不得啊!”
朱雄英冷着脸说道:“本王我很民主,少数服从多数,记住,你们只有投票权,没有提议权。”
娄小妹和张小天,只能憋屈着脸。
谁让他是主子。
本以为需要坐着马车,走几天路,不曾想毛山镇距离南京城很近,典型的天子脚下。
夕阳黄昏,看着一块竖着“毛山镇”三个大字花岗岩,勾起朱雄英不少浓厚兴趣。
同时也充满疑惑,按道理,这种天子脚下地方治安最为严厉,当地父母官都怕被传到皇帝耳朵,怕被抄家问斩。
闹鬼一事,肯定要上报上去。
天子脚下也是皇帝脸面,肯定第一时间派出锦衣卫前来调查,解决这所谓的吸血鬼。
现实是没有,还被压了下去。
马车刚进毛山镇地界,便遇到好心村民引路,来到毛山镇的驿站。
这驿站跟先前那个驿站简直没法比,除了几个负责看管驿站的小吏外,愣是连一个落脚的贩夫走卒都没有。
说明闹吸血鬼,已经闹了很长时间。
时间绝对不会低于一年半载,导致经常在这条路上往返的人,纷纷选择绕道,故此驿站才看不到一个落脚小商小贩,只有几个负责看管的小吏。
“三位,要吃点什么?”
负责驿站的小吏,可不是什么客栈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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