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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要收下。做落脚之处。”
好家伙,三进三出的宅院就这么送出去了。
看来这混世帮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钱。而且丁泰这个人也真的是打蛇随棍上。一下子就把关系拉近了,这个人真的不简单。
如果此时的天赐是一个普通的江湖游侠,说不定还真的被收买了。这个丁泰还真是一个可怕的人。怪不得能将混世帮发展到这种地步。
付天赐一拱手。
“丁帮主太客气了。我就自己孤家寡人一个,这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可能还真是住不惯。有个普通的落脚之处就可,而且现在我在福鑫客栈也住的挺习惯的。”
“啊,既然如此没关系,我再给兄弟送几个丫鬟仆人。让人好生伺候你。”
“啊这。”
看来今天这宅子自己是必须要收下了。安排的丫鬟仆人肯定是来监视自己的。
“哈哈兄弟,不要客气。既然入了混世帮,就是我混世帮的兄弟。兄弟,今晚先在客栈住着,明天我就让手底下的人将房契给兄弟送去,然后再带兄弟过去看看房子。”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丁帮主。”
“都是自家兄弟。客气什么?既然天色也不早了。我就不送兄弟了。”
“好,多谢帮主。”
天赐现在只想尽快的离开这里。告别丁泰之后,直接带着那个女子离开了这座府邸。
“帮主为何要如此优待那个小子,不仅每月给他有供奉,出手还那么大方,更送了他一间三进三出大宅子。还要给他送仆人丫鬟。”
丁泰手下的混混颇觉不满,要知道自己这帮兄弟每月的钱财不过只有仅仅几两银子而已。
“蠢货!”
“你们这样的人,永远做不成大事。”丁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先不说那小子仅仅一招就打败了你们几个普通人。他进入院内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埋伏在附近的弟兄。
你再看看他的手掌。那分明就是长时间练剑留下的茧子。别提他步伐稳健,气息悠长。这小子绝对是个高手。
咱们混世帮发展了这么多年。手底下有几个高手?就凭借你们这帮混混也就到这了。
想要更进一步。必须招揽更多的高手。让他们死心塌地的为混世帮干活儿。”
“可是帮主,如果那个小子反水的话怎么办?”
“反水的话,那么他这个人的死期也就到了。你们真的以为我会不做一点后手?知道血玉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