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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小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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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租房子(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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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案子的受害人家属,情况比头疼脑热惨得多。

    这案子是

    卷宗记录。

    案件性质:杀人案。

    案发时间:宣宁二十五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当晚。

    案发地点:城南吉庆坊,被告人王老根家。

    受害人:王老根老伴王氏。

    案情经过:王老根连夜报案,称儿子王水生在厨房以菜刀砍死亲娘王氏,随后逃遁。

    待捕快抓捕王水生,王水生却自称中秋当晚根本没回家,而是在群芳楼与一群同僚饮酒,并有数十人包括群芳楼伙计、丫鬟、花娘以及客人作证。

    再三审查,王水生确实没有作案动机和时间。

    卷宗又有记录。

    王水生早年因家产与父亲王老根发生冲突,已有十多年不曾往来,甚至在官府见证下断绝父子关系。

    所以,有人怀疑凶手是王老根自己。

    怀疑王老根杀了老伴嫁祸儿子以出胸中恶气。

    但也只是怀疑,没有证据。

    倒是也曾严刑拷打,但王老根死也不承认。

    于是。

    这案子只能搁置。

    只是,王老根年龄大,又遭受酷刑,留下严重病根,身体急速变坏,苦熬两年,眼看就没几天活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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