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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的钟声响起,预示着小镇的人们开启忙碌的一天。
埃米尔是个少年人,此时的他正想着拿一些大麦粉送到隔壁的苏珊大婶家去。
“埃米尔。”有谁叫住了他。
他回过头看去,是隔壁酒馆里的汤姆大叔。
“你老大不小了,该去攒点钱准备娶个媳妇。喏,我给你找了个新活计。”汤姆大叔的酒馆不仅卖酒,还兼着做点派遣雇佣兵任务的外快。
一大早就催婚?
埃米尔感到非常无语。他一个刚满十六岁的男人,怎么看都比大叔你年轻多了吧。你自己都没结婚还好意思说他?
“什么活。”为了金钱折腰不可耻,现在人都没什么钱了,搞得他卖猎物都提不起价。
“你小子,别又想着背后骂我吧。”汤姆大叔非常懂小崽子的想法,“去城里给贵族老爷的雇佣兵团做事,据说一天能给出两个银币的价格。”
“开玩笑吧,这么多钱?”
要知道一个铜币就能卖一个大黑面包了,一个黑面包省着点能让普通的一家三口吃一顿饱饱的晚餐。当然口感另说,反正吃饱没问题。
其实口感怎么样埃米尔自己也不太确定,毕竟他是个失忆了的漂泊者,他有钱就能买稍微好点的粗面包。反正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干脆对自己好一点。
“所以啊,我想着让你去看看。你小子当初是被我从河里捞上来的,怎么看都能当我半个儿子。”
埃米尔对此一言难尽。如果说给别人扔点面包和酒就算养孩子,那整个镇子里的女人都该庆幸这老东西没看上她们。
“不是我说,你这又挑又没责任心。但凡对女人们好点至于当大半辈子光棍吗?”汤姆大叔年过四十,经营着酒馆快二十年了。他也不是那种喜欢赌的烂人,多年存下来的钱想娶个老婆那不就是随便玩吗,别说一个了他想多包几个都行啊。
“切,你懂什么。男人就该粗养,你自己出去打拼才能赚到第一桶金。”汤姆大叔还挺自豪,“老婆当然不能随便选,我辛苦挣的钱只有最喜欢的女人才能拿走。”
埃米尔咋舌。看不出来啊,大叔还是个纯情的文艺人。
“行了吧,别随地大小爹。”他才不想给别人当儿子,当兄弟还差不多。
“怎么说话呢,你去不去。”汤姆大叔顿时恼火,“要不是同龄的女人都结婚了,我能这么大岁数没个对象?!”
“我去——我当然去。”见好就收。
但还是没忍住:“那你换个地方啊,那些商队不是天天满处跑吗,你跟着去几天的多半就能找到看对眼的了。就你这个年纪,能选的多半就是寡妇。哎呦!”
埃米尔拿着扔到他头上的羊皮纸任务书就跑了。
他远远的听到汤姆大叔的怒吼:“快滚,没挣来钱就别回来了!”
切,他才不管那个。
埃米尔自己知道,想结婚就得有钱。他一个普普通通靠打猎为生的平民,想要娶老婆必须攒够了钱再说。
仔细看看,他这个人一是个漂泊者,二是个失了忆身份成谜的人。手头没钱不说,唯一拿得出手的还是会点儿打猎,外加力气大点。
想到这里,埃米尔唉声叹气的摸了摸肚皮。真好,他这身材不胖不瘦的,纯纯卡中间最路人的那种体型。扔集市里连个水花都没有。
镇子里就没见过漂亮姐姐,是个人都夸他长得帅气。问题是他周围的男人要么老要么肥,找条公狗都能看着帅吧。再者说了,他又不想在镇子里找老婆,他应该出去看看有没有漂亮点的姑娘。
埃米尔没打算异想天开,他只要老婆比镇子里的稍微好看一点就行。他尽量攒攒钱,说不准就有人看上他了。或者趁干活把婴儿肥减了,没准有姐姐准备包他做干儿子,下半生也就无所谓奋不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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