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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术的大军,是什么时候离开陈县的?”
“两,两天前。”
赵云见状,先是翻身下马,朝着这些饥民一拜,道:“朝廷无能,致使你们受苦了,吾乃前锋之将,实无力相顾尔等,自当立刻派人去颍川传讯于大将军。”
说罢,赵云对着这些饥民叩头一拜,道:“但云在此发誓,必取袁术狗命,灭其满门,为尔等报仇。”
“来人!”
“将军。”
“你,速速将此中情状禀报大将军,然后告诉他,陈国数十万百姓危在旦夕,生灵涂炭,云实不忍,时间急迫,云就不亲自去复命了,趁现在还有机会,云欲先行一步,直取袁军中军!”
说罢,赵云大喝一声道:“玄牝义从,听令,换马,着甲,随吾取袁术狗贼之命!”
“喏!”
随行义从人人领命,对于赵云他想要孤军深入的想法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一下,相反,几乎每个人都是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纷纷利落的翻身下马,穿戴铠甲。
而事实上赵云是根本没有资格擅自指挥玄牝义从,更改秦宜禄的命令的。
玄牝义从是一人三马,一马乘人,一马乘甲胄武器,一马乘粮,现在换甲,俨然已经是随时准备厮杀了。
不过,玄牝义从的甲,却是也不沉,这支代表了大汉帝国最高战力,最强私兵的强军,却反而不是什么重骑兵,而是轻骑兵,所穿戴的铠甲,乃是近年来才发明出来的纸甲。
以数十层硬纸,经特殊处理之后层层叠叠扎起来穿戴在身上,外层覆以坚韧牛皮内里贴身穿着丝绸,纵是利刃亦不能透,甚至还能防钝器。
当然,防御性跟铁罐头还是不能比的,而且铁罐头只要保养得当,使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有问题,一辈子一个甲就够了,但纸甲却不同,做工不但繁琐,而且这玩意属于耗材,一套纸甲至多穿个两三年就要换,如果淋雨的话还要大大损伤寿命,养护成本也更高,这年头随着汉朝炼铁技术的一再突破,反而是这些纸甲在成本上比铁罐头的重甲骑兵还要更高出了一大截,整个大汉就只有玄牝义从装备着纸甲。
当然,这玩意确实也是够轻便,人甲和马甲加一块也只有百十来斤,所以人先着甲,然后领着个着甲的空马,对马力和人力都不会太浪费,这也是是赵云敢让将士们现在就披甲的原因。
而后,这些着甲的玄牝义从,奔着袁术逃窜的方向,不管不顾,根本也不搞什么侦查骚扰了,直接就冲了出去。
而另一边,秦宜禄在接到赵云的传令之后也懵了一逼。
他是万万也想不到,袁术居然如此的丧心病狂。
一整个陈国,数十万的百姓啊。
即便是异族胡虏也从未听说过有如此狠毒,歹毒,恶毒之事啊!
“此人……还算是个人么?率兽食人,也不过如此了吧?传令给关羽,让他速速将汝南给我拿下,袁氏满门,一个不留,夷灭三俗不够,当诛九族,凡是袁家五族以内亲眷,不管是嫁人的还是分家的,但凡沾上丁点关系,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尽屠之!”
“再传令给贾诩,凡我大汉境内所有袁姓之人,不管跟汝南袁氏有没有关系,一月之内务必改其姓名,一月之后如还有胆敢以袁姓自居者,尽诛之!”
“喏。”
“本想着,堂堂正正与此人决战沙场,敬他是一条好汉,也给他留一个体面,现在看来,我还真是想多了。”
想了想,秦宜禄吩咐道:“既然子龙已经带领玄牝义从杀上去了,我看,此战索性就乱战吧,全军所有的轻骑兵,以百人为队,立刻去寻觅子龙和袁术主力作为支援,没有具体战术,尔等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不需要俘虏,割贼左耳以为证,凭耳***,每队派带一个兵马都监,管着点不要杀良冒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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