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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得上亮若白昼。
那洞穴颇深,就是以洪招娣这样敏锐的五感,竟也一眼望不到头。而洞穴深处,依稀传来潺潺水声。
仔细观察洞内情形,看脚印和狼群吃剩的动物残骸分布,可知那一两百匹狼平素的活动范围都在洞口附近,越往深处,这些生活的痕迹就越少。
洪招娣素来谨慎,见到这样的情形,不知底细,思忖片刻之后,便打算先回去,做足准备后再来。
然而那灰狼见洪招娣转身欲走,竟在她面前仰躺了下来,露出枯瘦的肚皮,眼带湿润的望着她。
这个动若是白兔子做出来,那是干干净净的毛茸茸一团,露出粉红肚皮,可爱的紧,但这又脏又瘦的灰狼做出来,露出黑褐色的,如树皮般干皱的肚皮,外加眼角还带着点眼屎,那卖相就不怎么样了。
洪招娣黑线了一下。她前世喜爱养狗,而且不知是不是因为工狂的关系,做任何事情都要做到极致龟毛,在知道了狗分狼种豺种之后,还专门去研究了一番狼和豺的生活习性。
一匹狼像这样在你面前露出全身上下最脆弱的肚皮,那就是向你臣服,将自己性命交予你手中的表示。
而动物不会在这方面撒谎,只要它这样做了,必是真心诚意的。
洪招娣也不知自己哪里入了这只灰狼的眼,但想想这灰狼之前贪生怕死的表现,便转过了身子,道:“你在前面带路。”
灰狼大喜,从地上一骨碌爬起身,带着洪招娣朝洞穴深处走去。
一人一狼大约走了一刻,拐了五六道弯,洪招娣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这洞穴的深处,居然有一眼碧绿色的泉,泉上长着一株半尺来高的小树。而小树的上方,洞窟顶部天然生就个篮球大小的洞,阳光就从那里泄进来,映照在小树碧绿的叶片上。
而围绕着那眼碧绿泉水,是十几具狼的森森白骨。灰狼见了那些白骨,立即扑上去挨具哀嚎,用嘴去拱动,一脸痛不欲生的模样。
洪招娣见状,便猜测灰狼和那群狼结下的仇,多半和狼群之间的斗争有关。狼都是群居动物,不是特殊情况,很少有单独出来行动捕猎的,想来它孤身一狼在林中捕食,在这个过程中还倒霉摧的被自己拔了牙,就是这个原因。
看十几具狼的尸骨分布,都是围绕着这眼碧泉和小树,想来这是它们族中重要之物,因此至死不离。
洪招娣在小琅嬛阁研读过各类植物典籍,她走向那株小树,仔细观察其叶片树干,很快认出这是株不久前刚结过果的紫娑婆。
紫娑婆的果实是个好东西,这玩意儿一百年才开一次花,再费上百年才能结果,再再费上百年果实才能成熟。而成熟的十五天之内,必须将这果实摘下吃掉,否则就会萎缩腐败。
凡人若吃了这果实,便得延命长寿,百毒不侵;而修真者若吃了这果实,则修为大进,而且是温补型的,可以在体内控制着慢慢吸收,不必担心经脉爆裂的危险,并无视你是什么样的废物灵根,从而大大加快修行进度,纵然是进入金丹期的修士亦会垂涎。
这样好的东西,如果能广栽博种,那自然好,但却因为其生长条件苛刻,不可多得,只因其一定要孕育在草还泉上,也就是洪招娣眼前这眼碧泉了。所以只要一出世,那必然是被争夺的血雨腥风。
谁知道在这不起眼的北麓森林的狼窝中,竟有这么样东西存在呢?
而且这东西好是好,但对洪招娣来说也就开开眼罢了。机缘虽好,她运气却不好,这玩意儿不久前已经结过果了,她没赶上时候,只能过过眼瘾。至于让她再等个三百年,那还是算了吧。
洪招娣绕着那眼碧泉走了一圈,却没有发现紫娑婆的果实半点残余,想来是被谁吃了。
首当其冲嫌疑人当然就是那头黑狼王。如果是它吃了这紫娑婆的果实,那真是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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