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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各种制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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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封邑以及采邑的问题上,百官可谓是议论纷纷。

    如果分封出去的公侯伯有了自己的封邑以及采邑,佣兵自重的话那岂不是步入了当年大周朝的后尘吗?

    如果此次改革还是如此的话,那算什么改革呢?

    至于这个问题,严澄以及裴子陵二人早就已经想好了。

    至于这爵位制度,可以如此实行。

    分封的爵位只有相对应的户数采邑,而没有任何的实权以及封地。

    如此一来的话,那就可以避免官员佣兵自重的问题了。

    二人此言一处,满朝文武皆为叫好,尤其是皇帝本人,高兴的不得了。

    晋国如今的疆域只怕吴卫两国加起来都能与其一比了,之前爵位只有俸禄而没有采邑的办法也确实不能再用了,而且此次既让封爵者得到了采邑,也无法再威胁至高的皇权,何乐而不为呐!

    而封爵的标准当然是对国家有巨大贡献的官员,其中侯爵非战功着著者不能封。

    虽然侯爵位于从三品,但是皇帝可以根据受封者的功劳来增减采邑的户数。

    而爵位的袭封也是有讲究的

    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

    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

    而对于前朝的这些爵位以及官员制度,后宫的制度也发生了改变。

    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

    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

    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正二品。

    凡王、公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县君。

    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

    昭训,正七品

    承徽,

    良姊,正三品

    而太子东宫的内室也多了三种官职

    皇帝的后宫嫔妃官职也得到了改变,也以九品官制来命名。

    而内政的政策也发布了两税法

    何为两税法

    一年两次征税分为夏,秋两季征收,是为“两税法”。

    实质上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缴纳。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与两税法遥相呼应相继颁发的则是均田制度

    何为均田制度

    则是以人口为定额

    十六岁八岁以下的男丁由朝廷分发一百亩的土地,自己耕种过活。

    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可以得到三十亩的土地

    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

    道士和尚尼姑等等也可以受口分田三十亩地

    如果户主以及家中少了人,或无力耕种土地的情况,可以将田地归还给朝廷,然后由当地县衙分发给交还土地的农民。

    差价则是以一亩地等于二两银子计算

    除了这两项内政举措之外,军事制度也得到了改变

    开始实行了募兵制

    何为募兵制

    募兵制由国家招募男丁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

    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同时国家也得以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这便是职业军人。

    不过为了出现士兵只认主将而不认兵符的佣兵自重现象。

    所以原先的带兵统帅一年或者一段时间便会由中央给这一支军队的主将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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