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请个律师打官司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十三章周旺旺二审(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不能证明该后果是谁造成的。

    三,证人是被上诉人的儿子,与被上诉人关系过于亲密。而且其证言系孤证,并无其他证据相印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本案即便构成犯罪,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全面履行。应该依法从轻判处。”

    阿蛮也代表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构成犯罪的各个要素也做了详细的陈述,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休庭合议。

    三十分钟后,经合议庭充分讨论后,作出最后的判决:“

    一,鉴于目前证明上诉人周旺旺犯罪故意方面的证据仍嫌不足,故撤销一审判决,宣告上诉人周旺旺无罪。

    二,上诉人周旺旺因过失致他人受到伤害,应该赔偿被上诉人的一切损失。但鉴于双方就赔偿部分已达成协议,且已履行,故判决,不再另行赔偿。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