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一剑长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三零五章外儒内法(五)(4/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为人子,人女,才是圣朝百姓!无父母,无我圣朝子民!”
“为此,本官做出以下宣判,依照律法,梅若兰罪当处斩!但念及其父亡时,她忙于报仇,无法守孝。故此,改判死缓,三年守孝之后,处斩!若是这三年内,梅氏行为端正,可免除死刑,以戴罪之身,警醒世人!”
此话一出,百姓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而躲在暗处的晋王,也微微点头,表示认可。
李道一看到这一幕,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分解。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首页
电脑版
书架
求书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