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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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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五章外儒内法(五)(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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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子,人女,才是圣朝百姓!无父母,无我圣朝子民!”

    “为此,本官做出以下宣判,依照律法,梅若兰罪当处斩!但念及其父亡时,她忙于报仇,无法守孝。故此,改判死缓,三年守孝之后,处斩!若是这三年内,梅氏行为端正,可免除死刑,以戴罪之身,警醒世人!”

    此话一出,百姓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而躲在暗处的晋王,也微微点头,表示认可。

    李道一看到这一幕,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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