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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我,孙可望!绝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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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 孙可望:我之江山取之满清,而(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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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清军南下后,他又在西南地区辗转三年,在雨林和蟒蛇为伴,在深山和老虎为伍。

    后来实在受不了,在1662年投了吴三桂在楚雄安家。

    后面三桂子起兵后,他大喜过望又插了一脚。

    好在最后还是苟了下来,活到了1698年才去世。

    他这一生十分传奇,历官数十,倾家十余次,辗转数千里,最后还是活了下来。

    而《蜀乱》就是他写的。

    里面详细记载了四川因为常年战乱,老虎泛滥,经常害人。

    估计是他在逃亡期间亲身和老虎打了招呼,做了邻居,所以才能写的那么好。

    书中更有名言: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平蜀未平。

    现在行政六部被孙可望保护得好好的,这饱暖思人欲的。

    方于宣这些人实在是想进步啊!

    孙可望听着手底下人的吹捧,也是心旷神怡,自豪无比。

    他捡起了李定国不要的广西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

    他的江山取之满清而非朱明根本没有半点虚话。

    两广、湖南、江南,那一处地方不是咱大明丢了,然后孙国主从满清手中夺回来的?

    要论合法性朱元璋都不一定比得过他呢。

    人家老朱是先打内战,再除蒙元。

    靠着刘福通在北方顶着,他收拾了陈友谅和张士诚后再出手摘桃子。

    而孙可望虽然也打了内战,可是输的却是他。

    李定国夺了云贵基业后又迅速丢给满清,现在正在热带雨林里面吃香蕉呢。

    而郑成功也是自个不争气,五万披甲被梁化凤带着万把人给车翻了。

    而他孙可望从丧家之犬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

    先收拾广西,再取广东和湖南,最后击败满清主力,顺江而下夺取江南。

    如此功绩,就算和朱元璋比,也不弱于人啊!

    要知道老朱还捧了蒙古人的臭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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