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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钱居士,得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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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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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当夜。

    为庆贺丁修中举,红袖精心准备了美酒、可口的小菜。

    这一顿酒,可就喝得有点意思了。

    菜一口都没动过,完全是摆设。

    红袖则紧挨着丁修坐下,虽然摆着两个酒杯,但其中一个酒杯也没倒酒,只倒了一杯。

    “小女子敬公子一杯……”

    红袖樱唇微启,一副含情脉脉的神态,端起酒杯递到丁修嘴边。

    喝了几杯,又变了花样,先喝到口中,再凑过头来缓缓渡之。

    丁修一边喝酒,一边捉起红袖一只纤纤玉足把玩。

    这一顿酒,喝得别有一番味道。

    喝得差不多时,丁修假意瞟向窗外,看了看悬挂当空的半弯斜月,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道:“红袖姑娘,时辰不早了……”

    上次,红袖主动挽留他,他没有留下。

    那是因为不到时机,而且那时候丁修也看得出来,红袖的内心其实很挣扎,并不是很情愿。

    但这一次,红袖的眼中却多了一些情丝。

    听到丁修所说,红袖一脸羞红,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

    一夜过去。

    翌早。

    红袖坐在窗前对镜梳妆。

    有诗云: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铗裙,事事四五通。足下嗫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铛,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她盘起了头发,成为了新妇。

    现在关系不同了,丁修自然要尽心尽力替她完成心愿。

    故而,次日便悄然去了县城。

    不过他并没有穿举人的服饰,而是扮作了一个普通的读书人。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到县城不久,便亲眼见到了一桩热闹事。

    城西一条巷口,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丁修本就是来打探消息的,故而便走上前去听了一会,终于听出了一点缘由。

    这时候,巷子中间一处破旧的小院子中,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被人反绑着双手吊在树上,另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骂骂咧咧,手上拿着一根细竹杆不时抽打那书生几下。

    另一边,还有一个妇人衣衫破碎,跪在地上痛哭着,哀求着。

    “别打了,别打了……”

    这妇人唤作赵氏,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是她的丈夫阿三,那个挨打的书生唤作曾生,是个童生。

    所谓童生,也就是通过了县试、府试,但未能通过院试的读书人。

    通过了院试,才能成为秀才,才有资格参加更高级别的乡试。

    阿三与曾生乃是邻居,两家共用一道院墙。

    阿三嗜赌、嗜酒,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候赵氏实在忍不住说他几句,这家伙便非打即骂。

    好在,赵氏生了个儿子,小名柱子,从小便很懂事,而且也很好学。

    可惜阿三将家里的积蓄都输个差不多了,哪里还有闲钱送儿子去读书?

    不过柱子也很机智,有事没事便去曾生家里蹭书读。

    曾生见这孩子机灵过人,又虚心好学,便主动教他识字、写字、画画之类。

    眼见着儿子能写写画画了,赵氏惊喜不已,毕竟这也是她的一个盼头。哪怕考上个秀才,那也是光宗耀祖之事。

    出于感激,便将自己平日里省下的钱凑了一些送过去,结果曾生却推辞不收。

    既然曾生不收钱,赵氏也不能就这样算了,总得做点什么表示感谢。

    于是乎,有时候做菜的时候便多做一些给曾生送过去,或是抽空去帮曾生打扫一下院子,做一些杂活什么的。

    这本是一件问心无愧的事,大家本就是邻居,而且曾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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