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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煞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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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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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就是她的主人了。

    但陈晋对她,从没有提出过任何过分的要求,反而呵护有加。

    开书店,就得有地方;找铺面,自然又要去牙行了。

    不过这次陈晋不会直接买下,而是选择成本更低的租赁,毕竟开店之事,只是过渡。

    依然由牙人薛三负责,他对上陈晋时,笑容满面,客气得不得了。

    陈晋给出了自己的要求,主要两点:一个是在文庙街;一个是地方大些。

    “没问题。”

    薛三是专门做这行的,很快就带陈晋去看店铺。

    半个时辰后,一间符合要求的店铺被租下了。

    这儿原本就是个书肆,因为经营不善而转让。

    因此陈晋除了租赁下地方之外,还接收了店里的笔墨书籍。虽然额外花费不小,但也省了事。

    招牌肯定得换新的。

    薛三问:“陈捕头,可要找人润笔?我这里有介绍,可请名家,也可请衙门的大人。”

    润笔是行业惯例,花高价请人题写招牌匾额,能快速打响名气。请到的人地位名头越大,这店铺的格调就越高。

    陈晋答道:“不用了,我自己写。”

    “自己写?”

    薛三有些吃惊,眼前这位陈游捕虽然长相斯文,但游捕和读书人可是两码事。

    其实对于陈晋来开书肆的做法,都觉得很不理解。游捕是打打杀杀的行当,何时与笔墨文化扯上关系了?

    然而薛三是有职业素养的,从不会多嘴乱问,客人给钱便是,管做什么?

    又没有做犯法的事。

    略作收拾,陈晋铺开纸张,小倩磨墨,一会之后,写出四个大字:三味书斋。

    然后掏出印章,盖上章记。

    这便算是个人的第一幅出街作品了。

    吹干墨汁,装进匾额,重新挂上去,新店开张。

    薛三在旁边看得发呆,一方面觉得这开业未免太简陋了,没闹出一点动静来;另一方面,发现陈晋写的字饱醮浓墨,遒劲有力,竟煞是好看。

    在乾朝,能识字是个门槛,能写字,又是一个门槛,能把字写得好了,更是一个门槛。

    一重一重的,那门槛高着呢。

    陈晋露的这一手,足以把薛三给镇住了,甚至不敢问何为“三味”。

    接下来,开始对书店内部的格局摆设进行调整。

    陈晋弄这店铺,做法与传统有所不同,不仅是卖书卖文房四宝,还提供借阅服务,俗称“租书店”。

    这在后世都是被淘汰的行业,可在这方时空,却是稀罕得很。

    乾朝虽然有印刷工业,但发展颇为落后,导致成本居高不下,使得手抄本风行,大批的贫寒读书人以此为生。

    书籍价值不菲,拥有者自然颇为爱惜,等闲不肯借书给别人看,生怕借出去后被弄坏了,甚至弄丢了。

    古语云:借书一痴,还书一痴。

    私人关系都如此,开店做生意的,更不愿给人在店里看书,而或借书了。

    想看书,只有买下一条路径。

    反正之前陈晋在文庙街走了个遍,各种调研结果,都是这么个经营方式。

    等到自己开店,就想要“创新”一下。

    租书业务没什么问题的,收取押金便好,陈晋也没想过借此发家致富,只是充当个噱头,吸引到人气。

    其实卖书卖耗材,也都是明面上的功夫,他志不在此。开店本身,也是为了一个名分。

    陈晋需要一个对外的合适名分,游捕容易招惹误会,而且不符合《立言篇》的主旨,因此还得回归到读书人上面来。

    他可以用落魄秀才的身份出道,只是太低,各种麻烦,总不能真得到街上开摊卖字去,没那个必要。

    所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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