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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更为复杂。在山东,许多地方都有豪强家族,他们拥有巨大的势力。
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家族成员众多,还养了很多奴仆。在他们的领地内,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王国。
因此,董宣上任后不得不与这些地方豪强达成妥协。他必须召集各大家族的***,让他们在当地政府任职,只有这样,地方政府的政令才能真正得到执行。
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情给董宣带来了一个难题。据说当时公孙家的主人盖了一栋新房子。
然而,风水先生算命之后却说风水不好,说必须用尸体冲一冲晦气。
好家伙,这怎么办?难道去挖人坟墓?
公孙家自然没有干这么丢脸的事情,他们很简单,直接杀了几个人,把尸体扔进新房子。
关于公孙家当时杀的人的身份存在争议,有人说公孙家杀的是路人,也有人说是家中的奴仆。
但不管杀的是谁,即使是皇帝,也一般不轻易杀人,杀人也要理由的,公孙家此时已经触犯了杀人罪,因为刘秀之前明确下令禁止私自杀害奴仆。
于是,董宣按照东汉法律直接逮捕了公孙家的主人公孙博裕。
接下来发生了一幕奇特的事情,得知家主被抓后,公孙家纠集了三十多人持武器闹事,公然在董宣的办公衙门外喊冤。
“冤枉呀,冤枉。”
30多人,在办公府衙门口,拿着武器,喊冤枉,那气势,那场面,一般人早就吓趴下了。
“大人,怎么办?”衙门的人都傻了,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呀。
董宣直接开口说道:“怕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歪?公孙博裕杀人,触犯的是大汉法令,他们公认在府衙门口带着兵器聚众闹事,形同谋反,来人,都抓起来,处死。”
“大人,那可公孙家。”有官员担忧的说着。
“皇家也一样,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于是,董宣下令严格执行法律,将三十多个公孙家的人全部处死。公孙家在山东一带虽然不是最顶级的豪门,但在所在的郡县内部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
如果公孙家决定造反,凭借他们的族人和奴仆,凑个几千人应该不成问题。这个规模与当年刘秀在南阳起兵时相当。
因此,当地的官员迅速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董宣激化了矛盾,滥杀无辜;另一派认为董宣依法行事,杀死那三十多个人完全合法。
由于董宣在山东已经是郡国国相级别的官员,相当于副太守的水平,因此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刘秀那里,由他做最终决定。
刘秀有些头疼,看向刘瀚,“太子,你认为应当如何?”
刘瀚能感觉刘秀的为难,如果坚持依法治国,那就必须判董宣无罪。然而,这个判决结果多半会导致公孙家直接造反,刘秀只能派军队去镇压。
如果只有公孙家自己闹腾,刘秀也不介意杀鸡儆猴,以公孙家立威。然而,当时的情况是,几乎每个郡县都有一个像公孙家这样的豪强家族。
如果听从公孙家的诉求,处理了董宣,那么东汉的法律将成为空文,以后谁还会帮助刘秀管理事务呢?
无论如何选择,感觉都是不对的。
历史上刘秀在面对这个问题时,也感到相当头疼。最后,他选择了一种比较明智的解决方案。他首先免去了董宣的职务,将其关进大牢,并安抚了公孙家。
然而,董宣进入监狱后,他一直拖延不判决,没有过几年,等事情过去了,又放出董宣,重新重用。
“董宣有过错,直接处死30人,太过了,但他也维护法令,功大于过,下旨斥责吧。
公孙家主无辜杀人,无论是奴仆,还是路人,都是人命,因为新修建房屋的一个风水就杀人,那被杀的人何其无辜?必须处理。
至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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