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始皇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1章秦异人:大秦我为王(4/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还是能继续维持下去的。

    秦国的土地,皆是国有制,皆是属于君王和封君的。

    山岭当中的大树,野兽,湖泊当中的鱼儿,山岭当中的野草等等,皆是属于君王的。

    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至于说,我在这里开耕五十亩地,这就是我的耕地,只能说想多了。

    五十亩的所有权,是君王的,你开耕的五十亩不属于你,而是属于君王。

    在秦孝公时代,商君变法的时刻,开始为平民分地,那时秦国地广人稀,人少地多,平民每户授予五百亩地。

    相当于,君王将土地,赐予平民,

    平民可以耕地,拥有耕地的权力,拥有使用权。

    尽管,所有权还是君王的,可至少百姓有了使用权,

    这就是土地私有制的开始!

    当然,这五百亩地并非是开耕好的熟地,很多地区生地为主,很多还长着一人高的野草,还到处石头沙子,或是沼泽。

    平民们需要对其进行改造,开耕等等,才能改造为适合耕种的田地。

    平民可以在这些耕地上,种植牧草,种植麻,种植桑树,种植榆树,种植粟米,种植糜子,种子小麦等等,还可以进行轮耕,田地定期修养一段时间,恢复土壤肥力。

    这是最好的时代。

    稍后的时代,却是越来越差。

    因为秦国的土地是有限的,百姓却是会不断繁衍,不断增加人口。

    在经历一段分田后,秦国可支配的土地在减少,减少分给平民的土地数量。

    从每户五百亩,变为每户二百亩,每户一百亩,到了最后每户五十亩。

    到了秦昭王时代,更是直接取消给平民分田。

    而是变为,只有立下军功,成为公士,官府才会分配给一百亩田地。

    至于平民,在无法获得分田的情况下,只有三个选择,一个是寄希望从父亲那里获得田地;若是兄弟太多,无法从父亲那里活得田地,只能娶寡妇,成为赘婿,获得田地;最后就是成为雇农,为那些有田人进行耕地。

    PS:第二更到了,明天争取早点更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