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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要不熬点枇杷膏,放玻璃罐里可以存放一年半载。
夏热秋燥的,宗镇工作强度大,熬夜又容易上火,偶尔喝点枇杷水润润肺和嗓子对身体好。”
柳母,“咱们大队倒有不少人家里种了枇杷,回头我去问问。”熬点枇杷膏放家里也好,费点功夫都不算什么。
几十斤新鲜枇杷才熬一罐枇杷膏,需要的量有点大,林千雪头一个想到王大娘。
“婆婆,王大娘家应该有枇杷,我们两家走得近,回头我问一问她就好了。”王大娘家山里亲戚多,几十上百斤枇杷应该能弄得到。
婆媳俩开始有商有量讨论了起来。
被“孤立”在一侧的柳宗镇,薄唇紧抿,眼中多了一份寒气。
白衬衫还是那白衬衫,却已经无人欣赏了,不仅如此还惨遭嫌弃。
“宗镇你也是的,今天搬家还穿白衬衫。白色最是不耐脏,不晓得多难洗,肥皂都要多打两遍!
衣服搓多了就不耐穿了,真是一点都不知道节约过日子。”柳母的语气要多嫌弃有多嫌弃,滤镜破碎后,柳宗镇的家庭逐步下降,柳母成了挑剔的婆婆。
柳宗镇,“......”
“婆婆,没事,洗之前打一遍肥皂多泡几分钟,揉一下就干净了。”
林千雪极喜欢柳宗镇穿白衬衫。
精简朴素、正规又严肃,衬托出柳宗镇老成持重的气质。
尤其是解开袖扣、挽起袖子如开弓搭箭,身姿挺拔从容不迫的走进厨房做饭,严肃距离感去除了一半,厅里厅气又不失精致感。
精致的精神诱惑,无形荷尔蒙直接刺激林千雪视觉,好几次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至于难洗?反正不是她洗。
白衬衫养眼,她可以为柳宗镇买一辈子的肥皂!
或许将来她还可以养成收集袖扣的爱好。
“婆婆,宗镇工作性质大多时候穿白衬衫,他百分之九十九的精力都在努力奋斗,剩下那百分之一的个人喜好,咱们理解一下。”
好儿媳林千雪体贴入微,“宗镇,是我的疏忽,回头我给你多买两件换着穿,这件袖口起毛有点旧了。”
林千雪眼神变化皆被柳宗镇收入眼中。
喜欢他穿白衬衫?
柳宗镇心思转动,眉目舒朗,暗含一抹笑意,慵懒的“嗯”了一声,“是旧了。”
柳母:不旧啊?
宗镇的白衬衫没件也有三四件,怎么还买?儿媳妇要买也该换个色?
柳母建议,“千雪,老穿白色的也不好看,要不换一个蓝色格子的海魂衫?”
“不,得买白衬衫,宗镇喜欢白色的。”林千雪唇角上扬,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送礼物了,极致的满足感真的令人身心愉悦。尤其是这白衬衫穿给她看,不浪费。
柳宗镇气定神闲,嗓音低沉,“嗯,我喜欢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