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你儿子拐走我家婆娘,不赔钱就拿你女儿充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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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再鄙视也只是道德败坏。但闹去公社,英雄介绍信造假还偷了大队公章,可是要吃牢饭的。
不仅如此,自己身为大队长丢了公章,还是被自家人偷的,肯定要被批评,说不好连“大队长”这个职位都要被撸掉。
大队长连连保证,“亲家母,我保证!绝对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林英雄不配为人夫、不配为人父、更不配为人子,与人私奔毫无当担,
林千雪觉得有个必要提醒朱媒婆一句,就当她看林英雄这渣男不顺眼多管闲事吧。
林千雪将朱媒婆扯到一边,“朱大娘,新安县那地儿穷,两人不可能跑去小渔村过日子。
可新安县对面就是港城,如果偷偷去了港城只怕很难回来。
凡是做最坏的打算,你心里要有个准备。”
朱媒婆的腿都软了。
对于林英雄这女婿,恨归恨,但她还是存了希望。
外头的日子哪是这么好过的?肯定会回来的。到时候狠狠教训一顿,然后让他和梅子好好过日子。
都已经嫁了还能离不成?肚子里怀了娃,不能让孩子没爹啊。
但真去了港城那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朱媒婆简直不敢想象,她家梅子还不到二十岁,怎么就摊上了这样没人性的东西,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
一瞬间,朱媒婆心底翻江倒海,之前那点子妄念都不敢奢望了。
万一林英雄不回来她家梅子怎么办?不敢想象也得要打算。
林千雪叹息了一声,“林英雄哪怕做了天大的错事,大队长终归是他爹,最后肯定会向着他的。
你要多为梅子想一想,万一他真的一去不回,你要提前想好对策。”
林千雪言止于此。
之前在大队长家没开口,是避免遭大队长记恨。
事情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山坳坳里那家人给了一百八彩礼,今儿一上午就喜气洋洋的来领婆娘回家。
结果婆娘和人跑了,三个大汉凶神恶煞的站在林家门口讨要个说法。
“我已经把女儿许给你们家了,是林英雄把我家白燕给拐走的,你们找林英雄家要人去!”张兰花甩的一干二净。
亏死了!彩礼钱被偷走了,什么也没到手还惹一身骚。
一男一女私奔,女的名声更坏,大家对男性包容性大一点,男的想回头还能洗心革面做人。但承担责任方面恰恰相反,两人私奔双方有错,但大家都会找男方承担责任。
三个彪形大汉来到大队长家,堵在门口要人要说法。
一百八十块钱他们攒了好几年,为了娶个婆娘传宗接代,家底都掏空了,如今婆娘跟人跑了,这事不能这么算!
大队长媳妇简直恨死林白燕恨死张兰花一家了!
她想要解释清楚,是林白燕不要脸勾引她儿子,结果四个人压根不听,不仅不听还不讲道理。
“你儿子拐走我家婆娘,你们家必须赔!不赔钱,就拿你家女儿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