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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大学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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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我,苏亦,中国农业考古学奠基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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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全等同。

    石峡墓葬也不能完全等同于石峡遗址,石峡遗址有好多东西。

    这两的分期,是不是要一致?或者单独来论述,甚至,不属于石峡文化的文化层,又如何描述,都是需要谨慎处理的地方。

    这个问题上,只能靠杨、朱两位先生来处理,不然,曹子钧作为美工,沈明作为新人,肯定没有办法处理。

    两位先生疑惑,苏亦却不会,他前世可是看过完整版的石峡发掘报告,知道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因此,两位先生问询苏亦的建议的时候,他就说,“我觉得,咱们可以重新分期,把模糊的部分再次明确起来。”

    杨先生眼睛一亮,“说说你的看法。”

    苏亦说,“目前来说,去年发表的发掘简报把石峡遗址为上、中、下三个文化层,还确定了大致的年代,上文化层的年代相当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中文化层的年代相当于夏商之际;下文化层以泥质磨光陶、夹砂陶与大量磨光石器共存为特征,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000~4000年。简报中只是明确说明石峡遗址的第一至三期墓葬为“石峡文化”,对下文化层的文化属性没有明确的表述。我觉得这个分法多少有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朱先生问。

    苏亦说,“就是过于简单,发掘简报是针对石峡墓葬分期,扩大到整个石峡遗址,不仅仅有墓葬,墓葬以外的文化层如何论述?肯定不能用墓葬的分期来囊括其中,因此,我个人的看法是把石峡遗址分为四期,以文化层为根据,把石峡墓葬囊括在其中,统一论述。”

    他说完,朱先生笑道,“好小子,一下子就把我跟苏先生两人的学术成果都给否定了。”

    苏亦连忙摇头,“可没有,我只是继承跟发扬。”

    发掘简报主要是由朱先生撰写,而苏秉琦先生的文章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论述的,都是主张分三期,结果,他现在一来就分四期,某种意义来说,就是推翻。

    还好不是颠覆,不然就离谱了。

    “还有呢?”

    “差不多是这样了。”

    苏亦说完,两位先生就不依他了。

    “你既然觉得要分为四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吧?都说一说,不要藏着掖着。”

    于是,苏亦就真的说了。

    “其实,简报中,把开口于下文化层的墓葬,根据叠压、打破关系以及随葬器物的组合情况被分为三期,其他墓葬为第四期。我的思路也是从这里来的,而且,苏先生的文章对下文化层的年代也做了更详细的论述,认为下文化层不仅有距今5000~4000年的遗存,还包括距今6000~5000年的一部分遗存。我是把这些元素都结合在一起,然后重新划分的。”

    对于这段话,两位先生也没有反驳。

    研究分析,在前辈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补充跟纠正,是极为正常的事情。

    苏亦的说法,也不是胡说八道,于是,两人示意他继续。

    “其实,根据我的研究,咱们可以把石峡文化或第层早期分为第一期。”

    “根据是什么?”朱先生问。

    苏亦说,“主要还是根据陶器分类,这一时期的陶器的火候低,易破碎,纹饰有细绳纹、刻划纹、指甲纹、小圆圈纹等,器类主要有釜、圜底罐、圈足盘等。”

    “第二期呢?”

    两位先生也没有发表评论,而是让他接着说。

    “第二期,就是遗址的下文化层,即石峡文化。结合简报的观点,我个人认为下文化层及第一至三期墓葬为石峡文化遗存。”

    “第三期呢?”

    “第三期,也就是遗址的中文化层,对应的,就是简报中所称的第四期墓葬。如果细分的话,第四期墓葬还分前、后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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