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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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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理处的员工冒充警察执法,罪加一等。

    不过案子看上去很简单。

    但其实一点也不简单。

    在刘逸风表明身份后,闹事摊主不仅没有理睬,反而先动手打人,并且打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位省厅的同志。

    这个性质就很严重了。

    钟小伟。

    是那位叫杨辰同志的保镖。

    上前制止。

    按理来说,绝对的见义勇为。

    但搞得他们全部断手断脚,轻伤起步,这个伤害性质,也确实有点难搞。

    他们看过监控视频。

    一分钟不倒。

    六个壮汉被全部放倒。

    一拳一个。

    干脆利落。

    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但下手,也是真重。

    不过官字两个口,就看怎么解释和定义了。

    从视频上看,确实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但从来龙去脉,从前后事实依据判断,钟小伟又算得上是见义勇为。

    否则就真像刘逸风刘科长所说的,如果不是钟小伟及时出手,那个红了眼的闹事摊主,那群凶神恶煞的同伙,真的会把他给打死。

    所以钟小伟的性质,见义勇为没错。

    但出手太重,致人轻伤,也是没得跑的了。

    断手断脚的六个人,都到医院去救治了。

    派出所里,是这六个人的家属。

    家属们情绪很激动。

    周明伟是个正直的警察。

    不会因为刘逸风的身份,就故意偏袒。

    但也不会因为家属闹事,就和稀泥。

    这个案子,根据相关证据,钱慧芳和刘逸风才是受害者。

    那几个断手断脚的恶霸,说句实话,从私人的角度来说,周明伟非但没有一丝同情,反而觉得是活该!

    对付恶人,就需要这种方法!

    常年跟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周伟明太了解这些人的德行了。

    这件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份。

    按正常流程走就行了。

    虽说情绪激动的家属,闹起来确实有点麻烦。

    但再麻烦,也大不过法律。

    这里是派出所。

    是公安机关。

    闹事涉嫌违法的话,自然有法律来制裁他们。

    周明伟把情绪激动的家属,带到调解室,耐心的跟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你们的家属,涉嫌组织煽动,暴力袭警,寻衅滋事,故意破坏,冒充警察。”

    “有视频为证,也有现场目击证人。”

    “而他们那边,完全是见义勇为,协助警察执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对方是为了解救和保护警察同志而出手制止犯罪嫌疑人的侵害行为,制止后没有追击,是正当防卫,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你们不服,可以向我们的上级单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但如果在派出所闹事的话,我们同样会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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