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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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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强纳森(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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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盛又好强,丹尼尔越爱乱跑,邦妮抓他抓的越起劲。

    年幼的丹尼尔天真亲和,因此就连家臣们都能直呼他的名字。邦妮从小看着丹尼尔长大,将他当成亲弟***爱,丹尼尔也将邦妮视为大姐。虽然位于不同派别,但同样隶属布鲁家,克莱德也将丹尼尔当作弟弟看待。

    克莱德长大后和两个哥哥一样成了优秀的骑士,组成黎明骑士团─当今最强的骑士团。虽然克莱德起步较哥哥姐姐晚,但他喜欢读书,很聪明,是骑士团里的军师,文武双全,他最晚加入实力却不可小觑。

    克莱德是典型的大器晚成。

    “母亲,叔叔这时侯差不多要回来了吧?”

    丹尼尔趴在母亲房窗前,从这里往大门看,竭尽可能将脖子伸长,似乎这么做能看得更远。

    母亲笑:“这么做不会让你看得更远。你什么时候这么想念你叔叔了?”

    一旁的伊夫林笑:“丹尼尔想念的不是强纳森大人,而是丹尼吧?”

    丹尼尔的母亲朱莉娅是个金枝玉叶的妇人─出生高贵,娇嫩柔弱,她从小就是千金小姐,嫁入布鲁家身份更是金贵,如众星拱月被下人簇拥着,在布鲁家什么事都不用自己动手,虽然已为人母,看起来还是像未出嫁的女孩般娇嫩、不通世务。比起在外面乱跑的丹尼尔,朱莉娅才是被布鲁家宠坏的那一个。

    光凭天真烂漫与温柔婉约是养不好孩子的,所以丹尼尔才需要保母。

    伊夫林是丹尼尔的保母,在成为丹尼尔的保母前,她是朱莉娅的保母─尽管她比朱莉娅还小一岁。

    伊夫林是朱莉娅的侍女,随着朱莉娅嫁来布鲁也跟来服侍她。伊夫林是穷人家的孩子,不像朱莉娅娇贵,伊夫林细心能干,将生活上的大小事打理得井然有序,她什么都能自己来,以前她做好自己与朱莉娅两人份的事,丹尼尔出生后她能做好他们三人份的事,没有生活能力的母子被她照顾得妥妥当当。不仅懂生存,伊夫林也懂生活,她懂人情世故,因为出生贫穷,她懂得看人脸色,懂得体谅他人,才能不失足于水深的布鲁家,而是在水面稳妥漂浮了十六年。

    千金小姐的思维模式早已在朱莉娅的脑袋根深蒂固,纵使有了孩子,她还是不习惯有人比自己重要,她凡事仍是替自己着想,反正其他的伊夫林会替自己搞定,丹尼尔和那些她不慎弄脏却只能用手轻轻搓揉清洗的丝绸一样─都能交给伊夫林搞定。

    只有伊夫林知道,丹尼尔不是丝绸,他有心跳,他是活生生的人。伊夫林悉心照料丹尼尔长大,丹尼尔和她很亲,比跟自己的亲生母亲还亲,朱莉娅看在眼里也不觉得羞愧,她目光慈爱看着自己的儿子成了别人的儿子,还没意识到哪里不对。

    丹尼尔趴在窗前,窗台上种着一盆盆蓝色的矢车菊,这是伊夫林种的,这是她最喜欢的花。丹尼尔蓝色的脑袋与那一丛丛幽蓝并排,他不摇头晃脑时跟身旁的植物融在一起。朱莉娅的目光越过丹尼尔也望向大门,在她眼里,儿子蓝色的脑袋和那一盆盆蓝色的花没有区别,只有伊夫林知道,丹尼尔不是花,他有心跳,他是活生生的人。

    丹尼尔笑:“还是伊夫林懂我!我说要让丹尼跟我一起,母亲就不让!”

    朱莉娅没收回目光,仍是盯着窗外:“你叔叔是去查案子,丹尼聪明,让它跟着你叔叔,多少能帮上忙,你只是出去玩,要是还带着丹尼,我怕邦妮会应付不来。”

    丹尼尔笑:“邦妮很能干的!没什么事是她应付不来的。”说完起身看向身后母亲,发现母亲床底下,有一个闪着光的事物。

    丹尼尔蹲下身将那东西捡起,是一个镶钻的别针,总觉得有些眼熟。正要开口询问母亲,母亲看向窗口,笑:“回来了!”

    丹尼尔兴奋,不及问母亲,将镶钻别针收进口袋就往楼下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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