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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傻子后,我靠赶海赚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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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火腿和脆皮五花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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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失望地缩回身子:“吱吱。”

    “但是酱油风干肉只要三天就能吃啦,也很好吃的!反正娘是这么说的!”余昇想起娘亲形容的,风干肉的味道,忍不住也咽了口口水。

    “吱。”

    “是啊是啊,还要等三天,忍耐,珠珠,做人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忍耐。”

    “吱?”

    “第二件事?”余昇想了想,“第二件事就是要学会讲义气,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女子汉我就不知道了……”

    “喂,不要乱给妹妹灌输有的没的啊!”

    余年突然出现在兄妹俩身后,吓得珠珠吱吱乱叫。

    “走吧,今天做了脆皮五花肉,谁要吃?”

    “我!”

    “吱吱!”

    今日的脆皮五花肉做得极粗大,手掌长,手臂宽,余年一家子总共也就能吃个两条,其中一条还是由拾来这个大男人独力解决,也因此吃得甚是谦让平和。

    暗卫们的餐桌上,吃得更加激烈。

    “这条归我!”

    “没门儿,这条肉是我杀的,当然归我!”

    “你有什么标记?叫它一声,它答应你么?”

    “哼哼,我就知道你们不讲武德,看见肉皮上那个小十字没有,我划的!”

    做了标记的暗卫为自己的聪明智慧洋洋得意,双手捧起最大的那条五花肉,就要往嘴里放。

    这条五花肉实在烤得太完美,先是在肉皮上刷了酱,扎了小孔在锅里炸,炸到起虎皮,再用铁丝串起来挂在炉子里烤,烤得油滴滴,金晃晃,焦脆脆!

    用眼睛看着,就知道咬上去,烤得金红的肉皮会在齿间迸发出多么松脆的声音,吃在口中将会多么酥嫩入味!

    忽然一条舌头从他手臂底下伸上来,长长地在肉皮上舔了过去。

    抱着五花肉的暗卫脸色一僵,舔肉的那个钻出来,嘿嘿乐:“沾了我口水,就是我的,比做标记好用!”

    本来完美的五花肉上,多了一道口水的痕迹,叫人吃不下,放不开。

    众暗卫互相眼神交流了一下,纷纷扑向桌上的一大盆五花肉……

    白天累了一天,到了晚上,余家庄上安安静静,连狗都吃得饱饱的,身上暖暖的,没事懒得叫唤。

    “哥……嘚嘚……吴哥……真他爷爷的冷啊!”

    老马抱着胳膊,跟着吴德兴摸到余家庄墙根儿,冻得上下牙不住打架。

    “废、废话。”

    “吴哥,咱……嘚嘚……咱就不能、咳咳,等暖和点儿再来烧吗?”

    吴德兴回头就敲了他一记脑门:“你家……嘚……干坏事……嘚嘚……还得捡不冷……嘚……不热的时候?你当读书考状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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