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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龙的屠龙勇士,踏上诸世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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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 是谁杀死了小绵羊(感谢打赏)(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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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祈祷,训练,用餐,祈祷,训练,用餐……

    在车辙般咕噜周而复始转着的枯燥生活中,小绵羊最喜欢的是在家族的庭院中休息。

    哈萨尔矿城是黄色的。

    街道是土黄色的泥砖,从矿坑中走出的哈哈大笑着的矮人们身上沾着土黄色的泥,看他们啪嗒啪嗒走上街道,灰和泥引出大大小小的鞋印,就不难理解这座城给人的感觉。

    米果酿是黄色的,过节时小伙子们小姑娘们往自己赤裸上身抹上的迷彩也是黄色的。

    小绵羊不讨厌黄色,只是在红黄蓝中他更喜欢绿色。

    训练场旁的庭院是绿色的。

    像与墙外的尘土气完全隔绝一般,这儿甚至几乎没有一点黄色。

    各式各样的植株是娇嫩得要淌出水般的亮绿色,蔷薇花红白相间,人造小溪清澈透明,映着天空微微泛蓝。

    庭院正中有一只眼睛。亮银色,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

    独角鹿家的人常来这个雕像面前祈祷,小绵羊问过他们,这个令他毛骨悚然的、不论什么角度总能感觉它在盯着自己的三角形雕石中的非人眼睛,到底有什么祈祷的价值。

    他们回答,等你长大了,遇到凭自己的力量也无可挽回之事的时候,自然会乞求神明的声音。

    他还真不想长大。

    小绵羊开始脱护具,练习用的护具比作战、竞技的护具要差了许多,但该有的部件是几乎没少。他熟练地脱去肩甲、手铠、胸铠、内锁甲衣……直到整个上身赤裸。他将它们随意丢在草地上,感觉身上心上的负重都宽松了许多,才在长椅上横躺下来。

    即使练习用的是木剑,家主和教头们仍然极度担心他们的安危,勒令他们必须着甲——据说前几届甚至还穿的是正统全套甲胄。

    真是累死个人,穿这么厚实,不说举剑战斗,就是举着一根头发丝,他也撑不了几分钟。

    “又在这里偷懒?小绵羊少爷。”一个他很熟悉的声音在朝他笑。

    最开始,小绵羊是对他的蔑称,他的剑就如绵羊的叫声般软绵绵的,不说他的哥哥姐姐,就连弟弟妹妹们刷剑的姿势都比他像样许多。他也曾为之生气过,私下找教头提升训练量,但只有进食量稍有变化,他的肌肉,他的体型,他的力气,都没有什么变化。

    他索性大大方方承认了这个外号,事到如今,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蔑称了。

    小绵羊咯咯笑着,没有反驳。

    来者倚靠在他躺着的长椅背上,对方比他高大许多,一只手就能把他抛到天上去。对方身上穿的可不是他这种廉价的练习货,而是正式的亮白色铠甲。

    “布莱顿哥哥,听说你拿到了参赛资格?”

    小绵羊朝他问。

    “嗯。”对方平静地微笑着,稍稍点头。

    “酷……”

    小绵羊真心称赞。

    布姆赞全国比武——基本上称得上国内战士、武者能拿得到的最高荣誉,冠军可受封爵位,可加入王国的近卫军,能获得“王国骑士”的至高头衔,由国王亲自授勋。

    只有各地最骁勇善战的几名战士能获得参赛资格,光是能参加这五年一度的大赛,都是莫高的荣誉了。

    “我也许不能再教您剑术了。”布莱顿垂下眼帘,向他轻声说。

    小绵羊当初就是与布莱顿在这庭院认识的,还没对方膝盖高的他不知怎么了就吵闹着要向这外姓门客学习剑术,气得教头大发雷霆,直到现在还叨叨他拙劣的技术就是跟外人学坏了来。

    只有小绵羊知道个中原因。

    布莱顿与其他人都不同——那些暮气沉沉的小大人被鞭子和胡萝卜催促着向前奔波,但小绵羊第一眼看见布莱顿,就看出来,对方眼睛里燃着火焰。布莱顿是自己在向前走,他行走的身姿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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