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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娶了盛华兰开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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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两顷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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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不是大族,只有三房而已,一次洪水之后,几乎都不在了,只有李大过了两年才回来。”

    “虽然他手上没有地契,但是因为墓碑还有界碑上都留有田主姓名,加之李大手上有族谱,又找了两个证人,便把这片田判给了他。”

    “后来又盖了印,将这份田契在田籍簿中给登记上了。”吉词解释道。

    “此中必然有情弊!”展昭低低评了一句。

    “那是自然。”李元冷笑一声。

    证人好找,衙门里的小鬼难缠,这等不靠谱的证据,不知道李大花了多少钱才让田产给认定下来。

    想了一会,李元示意吉词继续说下去:“又过了三年,原告的李二迁回本县,他回来后,就递了状子声称墓中的李中是他的祖父,要夺回这份田产。”

    “他有什么证据?”李元问道。

    “没有!没有田契,只有族谱。”

    吉词摇头:“两人身上虽说都没有地契,只有族中谱系,但李大有证人啊!所以第一次判案就已经断了李二输。”

    “那这个案子怎么几经反复,整整拖了三十年?”

    “麻烦就麻烦在这里。证人虽然帮着李大,但李大家富裕,而李二贫寒……谁都知道,这证人是怎么回事。”

    吉词叹道:“但李二是读书人,平时也作一些诗文,跟着一帮士子交好,帮他说话的有很多,所以重新递了状子到了州中,便发下来重判,这下子,结果就反了过来!”

    “只是但李二毕竟没有证据,所以等到原任知州离任后,李大重新递了状子,这坟和田又判回给他。”

    李元听着连连摇头,久讼不决虽是常见,但这个案子,能来回多少次,也的确是个奇葩了。

    “刚种了一年地,输的一方再来打官司,结果又是反过来!为了这片田地,十几年中来回反复了三四次,县里闹过,州里也闹过,最后甚至闹到转运司和提点刑狱司!”

    “但两个衙门判出来的结果还不一样,之后又变成一番笔墨官司。”

    “现如今,当年作证的几个证人在十年前就已经死光了,从那时开始,这个案子就再也没判过,就是一任任的给拖下来,田也是荒着。”

    “原来如此。”李元了然。

    前面看过了状纸,现在又听着吉词的一番叙述,李元对于这个案子大体就有数了。

    的确不太好判!

    官司打了三十年,水患还要在往前上溯五年。

    当初能出来作证的老人,早就死得一干二净。

    现在能拖出来作证的,当年也不过十几岁二十岁的样子,说出来的话,根本无法让人信服。

    原告李二和被告李大还活着,但也都六十七十了,不可能给他们用刑来求个实证。

    毕竟大周朝要尊老啊!

    也难怪历任的永城知县都拖着,没有人证物证,要想让人心服口服,让原告和被告都不再上诉,难度可想而知。

    大周可没有终审定案的说法,只要不肯认下判案的结果,就可以继续上诉。

    县里不行去州里,州里不行去路中,路中不行,还有东京城里的登闻鼓。

    而且官员流动得又快,前一任判下的案子,下一任也许会顾及前任脸面,不去改判,但也有可能会重新审理一番。

    李元可不想丢脸,让后来人耻笑!

    展昭紧锁着眉头,他在旁边听了也头疼,这是个根本断不清的案子。

    他上前半步,正想提醒李元不要贸然接下,就听见李元吩咐吉词道:“明天开审此案。你去通知李大和李二两人,本官要先看看人,将事情问个明白再说!”

    吉词闻言便是一愣,明明都跟这位年轻的知县说了,这个案子没法儿断,怎么还不知道好歹。

    但他立刻低头应诺,一点也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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