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巨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十六章:快刀斩乱麻(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护。规定工作时长不得高于五个时辰,超出这个时辰需按照日薪支付相应时间费用。

    如果雇主拒不支付,雇工可向县衙提起诉讼。案子真到了县衙,雇主可不在只是支付超时费用那么简单。

    另外打骂、虐待等等,都属于刑事犯罪,必遭大同律严惩。

    制度虽然制定完成,想要散播开需要时间,这里就要多起案例,让底层小民知晓,大同朝廷相应的规章制度都偏向他们。

    当然,诬告也在大同律严惩范围。

    考虑到有刁民钻空子,对于雇主的相关保护也在大同律中写得明白。

    场外依旧围满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观评论。

    首先审理的是违背妇女意愿罪。

    十家人,成婚的男丁不少,拢共几十号人。这几十人要么妻妾裹脚、要么女儿裹脚,违背妇女意愿罪通通算到他们身上。

    刘二一脸严肃的拿起事先准备的铁皮喇叭朗声道:“庭审开始,场上保持肃静。”

    堂上,许承德端坐着,扫了一眼安静下来人群,随即开始审理。

    许承德看了眼名单,开口道:“罪犯李望升、李门举等四十三人,经查,犯违背妇女意愿罪,根据大同律,决定对以上人犯处以裹脚游街五个时辰,行刑开始正式计时,宣判结束后执行。另家中每一人裹脚,罚款一百两白银,宣判结束立即补交罚款,三日内未补交者加倍处罚。”

    “哗……”

    这下,场外都炸了锅,顿时沸腾声一片。

    裹脚游街他们不懂,但罚款一百两白银那还得了,如那些大户,家中妻妾成群的,几房算下来,光是裹脚不得罚款两三千两银子?这哪是罚款,这是在割肉。

    接下来,轮到释奴令、顾工令。

    还是这些人受审。

    对于处罚,根据个人家中奴仆数量来量刑轻重,罚款也少不了。

    释奴、雇工处罚要重,增加了劳动改造一项处罚。

    释奴令规定,家中每畜奴一人,罚款五十两,劳动改造七天。

    规定为查获卖身契为准。

    不巧,这十户人家家中查获两三百张卖身契。

    另外,雇工条款规定,雇主需要持有雇工契约,没有雇工契约属于违反大同律,罚款为二十两,没有劳动改造一项。

    这里面处罚最重的,是东城徐家。

    徐家算是昌邑首富,家中奴仆六十七人之多,顺理成章的,徐家因裹脚、畜奴、雇工等问题,被罚款六千一百二十两白银,责令限期整改。徐家家主徐通判劳动改造四百六十九天,改造期间表现良好允许规定范围内减轻刑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