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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这一幕的三人:“……”
这模样像极了嘴馋的小孩子,没有得到大人允许,美食就在面前,想吃还不敢动筷子,只能猛咽口水解一下馋。
小孩子有这样的表现兴许不觉着怎样,可放到一个大人身上,尤其是这样人高马大的青年身上,就会形成一种反差。仿佛是高个子的人天生就要比别人吃的多一样,他们饿肚子总要比一般人更加的可怜。
还不等梁志和赵文多发表意见,赵明玉先一步做出了动作:“你是不是想吃这道菜,来来来,自己动手夹,都不是外人,别整得这么拘束。”手指背碰了盘子就往那边推。
热情的不知道还当是到了他们家,这几位都是请来的客人,直说自己招待不周,让来者别见外。
这一刻,赵文多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赵明玉干活不上进,却人缘始终不错,除了偶尔帮忙在大会上说个话之外,这自来熟能交际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在里头,瞧这一番小话说的,可真是挺漂亮。
本来想要伸出去夹菜的筷子,默默的又收了回来。
于此同时,梁志伸手去阻止,道:“不用给他,他也不——吃——”
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傅廷坤拿起筷子夹了块肉圆儿,先是在嘴边顿住闻了一下下,就着最后那个‘吃"字,放进了嘴里真的吃起来。
梁志整个人都呆住了,身体都还保持着往前弯腰探身的姿势,足有六七秒钟,直到赵明玉看不下去了,伸手把他给拽坐了回去:“既然傅小子喜欢,那你就让他吃啊,又不是没有,再叫一份不就行了吗?”
这一出像极了请客的东主责怪来的客人,贪嘴就是小孩子的天性,不用管的这么严格,喜欢就给供足,家里这种吃食多的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梁志被他说的直苦笑连连,又不能解释给他听,毕竟是属于个人方面的稳私,不好对人言。
不是他大惊小怪,属实是太长时间没有看见过傅廷坤这么主动的吃东西了,而且是事先被人动过筷子的食物,还是个甜口。
如果论最不受欢迎食物榜,那么三明治排第一,甜点类的就得占第二,一切带甜味儿的东西都算在内。裹着酱料汁,看起来粘粘乎的肉类就排在第三。
樱桃肉除了第一项,剩下的两个可是全都占了。就这,他还一副兴趣盎然,接二连三的入口,吃的是津津有味。
除了对食物的诸多挑剔,本身也是比较的龟毛,东西冷了不行,太热了也不行,被人碰过的更不行。只差没把‘不行"这两个大字刻木板上挂脖子上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哪哪都不行的家伙,冷不丁就改了性子,成了哪哪都行了,实在是太让人吃惊了。
而这样的惊讶还远没有结束,随着这道樱桃肉的入口,就好像一下子打开了胃觉的大门,之后一道道菜先后都被尝了个遍,除了赵明玉的专用药膳大白萝卜,桌子上的另外五个菜都入了傅廷坤挑剔的那张嘴。
梁志从最开始的惊掉下巴,到后面都是习以为常了,眼见着傅廷坤失了饭桌上礼仪,把筷子都伸到了人家门口,专捡着人吃过的地方夹菜,眼镜都跌碎了一地,尴尬癌都要犯了。
小姑娘起先还没有发觉,吃饭吃的很是认真,一点都不挑食,除了那盅白萝卜,几道菜都挨着尝到了。可架不住这家伙接二连三的操作,几次过后就让人发现了。
要不说人家年纪小却是稳重的性子,即使见到这一幕,也没说是一脸嫌弃的直皱眉,面色稳如山,只嘴角稍稍的扯了那么一下下,之后再就没往那边瞅。
于她相比,那位赵大叔就显得正常不少。在发现之后,跟他一样,惊讶的整张脸都挂了相,控制再控制还是没忍住,直盯着那双筷子的落脚处,从这里挪到那处。到后面,只要是那家伙筷子一动,直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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