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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个小型动物。
大自然的食物链中,人类是站在最顶端的物种。一旦这个最高的王者受到了制约,那么食物链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平衡。某些种群没有了最大的天敌,那就会飞快的发育繁殖,不断的扩充着日渐庞大的队伍。
村里人都知道,东山上的兔子跳野鸡飞,南山上的野狼嚎狍子肥。满山上都是会跑的肉,可惜就是只能看不能摸。
自从大运动以来,上山打猎,下河摸鱼,这种行为都不被允许。即便是有那心思的也都得偷偷摸摸,不能叫人发现了,一旦被人举报那就是顿批评。
当然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凡事也没有绝对。说是打猎,单看如何定义。就好比像是赵文多这种上山砍柴禾,无意中打了只兔子,这种就算是例外,不能归到其中。也就是说主观意识上没有动了上山打猎的念头,那就不大会被强性定义。换句话说,都是一个村子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真的做的太显眼,谁也不会去上纲上线,非得揪住不放,除非就是得罪了人,有意的找那个茬儿,那就另当别论了。
赵文多对这些也算有了些了解,最合适的就是打这个溜边球,拿着砍柴做掩护,实际上主旨目标是那满山可见的兔子野鸡。
按照当地人老一辈儿留下来的法子,上山打野物的手段不外乎就是那么几种,一是土制的猎枪,这东西快捷方便,准头足的话开了枪就有收获。可是这个眼下却是最不适用,声音一响可村人就都知道了,没有丝毫的隐蔽性,直接帕丝掉。
二是挖陷阱,上面铺上草树棵加以伪装,有动物跑上去直接就掉进去,饿个半半昏时就可以捡个现成的。只是这种也不太行,动物是骗过去了,那人也不好发现,有那个谁一路过,啪叽掉下去了,摔个腿断胳膊折的谁还不找挖坑的人算帐吗?别说批评了,吃了的心思都该有了。
第三就是放置兽夹,把跑上去的小兽腿夹住,那就没个跑了。可这个也同前一个相同,周围居住的村户多,上山的机率就很大,说不好哪个倒霉就一脚踩上去,得,结果可想而知了。这最后一种就是设套,铁丝或是钢丝拧成麻花劲儿,打成特殊的活扣儿,一头系到树棵上,另一头是圈好了套儿,猎物踩进去发现危险就会用力挣扎,套子是越挣越紧,最终把猎物锁住。
相比起前三种,这设套的猎物方式较为隐蔽一些,一旦误圈人伤害度也最小,只是这种触发的机率小,需要多座山上兽走的路径设置,而捕猎的人就会辛苦一些,需要不时的在设套的地方经常巡查,发现有猎物被圈就要及时的收取,不然就有可能被人顺手牵羊,心血白费。
因为年代特殊,四种捕猎方式能够存留下来的也只有这最后这一个,而这个也并非是人人可做,需要有着极为非富的经验,能够辨别兽爪蹄印,判断猎物大小,群奔途径等等一些专业级别的知识,而且还需要胆子大,只身进深山不害怕,有翻山越岭,步行几十公里的体力。
即便是符合上诉条件,还要做到行事小心,政令上不被允许的事总是不能见光,偷偷摸摸的起早贪着黑那是再所难免。
村子里有户人家姓吴,当家户主吴大奎就是这么个隐行式的捕猎者。平时随大流的上工,抽空就干起自己的营生,找那离家较远些的山里,码着兽蹄印经过的小叉道儿,分别设上几批铁丝套,隔个三五天去溜上一趟,或多或少的总会有些收获。
吴家有八口人,跟这里大多数人家一样都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着,一顿三餐喝的是稀粥,吃的是咸菜,偶尔贴上一锅苞米饼子就算是改善了。
开始之初,作为一家之主,眼见自己的几个娃吃不饱,成天的饿肚子,吴大奎咬咬牙,跟着老婆崔玉兰一商量,偷偷摸摸的就进了山。
不比眼巴前儿的小土山丘,大山里的猎物要更加的丰富多样,什么野猪、獾、豪、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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