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法官:被告女律师也进去吧!诈(3/4)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继续进行辩论。
这是在问罗律师要给出正当的理由来呢。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
用调查阶段的办案人员来回敬罗凯申请的笔迹和手印官方鉴定。
寂静无声中。
字迹鉴定,指纹鉴定匹配。
罗凯就直接怒斥被告女律师混淆视听。
这种突然把程序中断了的插曲可不好。
都给老子上被告席。
把诈骗合同写出来的人要不要进去踩缝纫机?
当然要。
简单的问了两个字:“理由?”
不会吧,不会吧?
这是什么辩护律师?
这是什么被告律师?
这明明是同伙!
匹配度10%。
这份合同上甲乙双方署名处的字是谁写?
如果是从网友的角度上来回答:会是我他娘谁知道?我只是个吃瓜网友。
嘴巴一张,一下子就把死的说成活的。
好家伙,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自己塑造成工具人的人设是吧?
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打官司什么的无所谓。
只要把双方的法律关系写明白就行,又不是写什么特别死板的格式文章,格式要素什么的,又不是每一点都不能够出错!”
瞄准了双方的律师。
“首先,在结婚之前,在双方案件发生之前,谁也没有预料到会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之前的时间线里面双方都是民事关系!
搞笑呢,还讲不讲逻辑了。
双方都不会退守!
都不会让!
那么也就说你这是男方的意思真实表示。
字迹的认定。
买卖不成。
那就从刚才辩论最为激烈的焦点。
主审的法官点了点头,拿起了手中法锤,给出了最终的认定:
罗凯在拘留所里面见了男方之后,得到回答:男方仔细回忆出是一个女的写的。
这样身份的追加。
低着头拿着手中的辩护词,开始根据上面所写的文字进行语言表达!
胡搅蛮缠是吧?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男方在调查阶段就都已经承认了合同的真实性。
该怎么送进去?
伪造证据算不算?
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少本事。
现在是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是刑事案件!本案子是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你跟我扯什么民事案件当中的民事合同意思真实表达?搞笑呢!”
但是并没有过多的表情变化。
女方律师给出来的回答很简单:不给钱!原因?那就是他们按合同办事!
至于这一份合同的真实性。
罗凯对于这份合同的证明思路是:首先无效——>其次非法——>紧接着是诈骗合同!
接下来。
是同犯!
……
被告律师,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真的是可以啊,硬生生的把一个不成立的东西说成已经生效的!”
诈骗罪的同犯?
直接否认我的说法。
罗凯对此没有任何的意外。
这个世界是唯.物的,不是唯.心的。
我都拿出了这么多的证据,你否认得了吗?
法官说完之后。
证据拿不出来。
在那儿瞎逼逼个毛线?
都他娘把房子顶拆了,你才说这是开窗?
游戏都已经输了,你才说应该禁猛犸的是吧?
都已经快到冬天了,你才买T恤夏装是吧?
牛头不对马嘴是吧?
当然是。
怎么认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