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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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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法官:有人当了裁判又想当球员(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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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个毛线的合同?

    正式签字的人都不在场,签的字按的手印算个毛线的合同,这算假证。

    这算是不合法的证据。

    完全可以不使用。

    呵呵!

    罗凯正是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才敢把这一份合同作为突破口来进行辩论。

    并且才提出当庭进行鉴定。

    反正合同上的字迹以及手印都不是原告方男方亲自按上去写上去。

    随便鉴定。

    说出前面两点,基本上可以把这一份证据给干掉了。

    但是罗凯觉得完全不够。

    把合同认定为非法证据。

    认定为非法合同。

    只是第1步。

    这是防御。

    紧接着还要进攻。

    罗凯再次开口:

    “第3点,从合同上的签署合同的双方以及见证人三方的利益关系上来说,被告女方以及婚介所双方存在着串通的明确可能性!

    按照法律规定的,对于合同的见证人要求是不能够有利益往来,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证地位,出于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目的见证之下,才能够使得合同成立!”

    “在本案当中,原告女方以及婚介所两方被告相互之间存在着理不清,剪不断的利益关系!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为什么要把本案当中所涉及到的,所以我金额都转到见证人的账户当中?

    如果把几十万的金额都转到了见证人的账户当中,那么就可以推定为见证人与本案当中的被告存在着利益往来,利益混杂,原本处于独立于签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婚介所,参与到了利益纠葛当中!

    婚介所的见证人身份与被告女方签合同的身份就形成了人格混同,婚介所就自动失去了见证人的身份!”

    “就像公司里面的股东,操纵着公司的独立地位,与外人签合同导致公司损失,最终这一个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赔钱赔到死)!

    就像是一场球赛当中裁判下场帮一支球队的球员,这样一来裁判就自动失去了他的身份!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合理的疑问,希望被告方在接下来的辩论当中可以当庭说的明明白白!”

    罗凯辩论思路相当的清晰。

    甚至说话说到了后面还举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学习法律的人都勉强可以听得懂的例子!

    另外一个则是普通人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懂的例子。

    狠狠的怒斥责婚介所以及被告女方之间的狼狈为女干的关系。

    你们两个之间狼狈为女干。

    相互互为利益综合体。

    根本婚介所就不能够认定为见证人。

    总不可能又当裁判又当球员吧?

    那样的话置法律于何地?

    一般在签合同的时候。

    双方找的见证人一般都是双方信得过的人。

    但是有一条不能够跨越的鸿沟:不能够与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着利益往来与纠葛。

    一旦能够证明见证人是签合同当中的一方暗中串联。

    那么这个合同就涉嫌见证人与签订合同一方串联起来进行诈骗欺骗串通!

    罗凯说到这里还补充了一份证据:“关于以上这个辩论点,我方举的证据是我方当事人打款打进婚介所账户的银行卡流水,是从银行后台进行取证的证据!

    以及我方当庭让大家看到的这一份合同!合同上的签名字迹是一样的,至于在合同上按的手印我方请了专业的指纹鉴定认别机构,已经做出了明确的鉴定报告,在合同原本男方署名那里的签名并不属于我方原告的!”

    “我方对于第1个诉讼请求提出来的举证结束,被告方希望你们几方人可以说清楚我刚才问的话!

    特别是婚介所,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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