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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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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法官落槌!死刑!立即执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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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赫赫战绩和凶名之下。

    坐在被告席上的律师,其实有点心慌。

    罗律师我是临时被拉来打酱油的。

    你千万不要发挥正常,更不要发挥超常啊。

    随便发挥失常,把被告人送进去送走就行了。

    我是无辜的。

    真的!

    罗凯看着被告律师看着自己。

    用一种特别诡异(卑微且乖巧)的眼光注视着自己。

    罗凯摸了摸脸庞。

    没什么脏东西呀。

    罗凯也回了对方一个微笑。

    被告律师:!!!

    罗律师给我露了个笑容,这种笑容他在之前的直播当中看到。

    这是要把人送进去的前奏啊。

    淦!

    我?

    被深渊凝视!

    现在坐在罗律师的对手席上。

    怎么办才能够避免被送进去?

    在线等,急!!!

    ……

    法庭上!

    确认身份完毕之后。

    现在由主审的法官掌控全场以及审判的流程。

    咚!

    法官拿起手中的法锤,轻轻的落下。

    “现在由公诉方陈述起诉意见和案件事实!”

    远处角落里面的记者们调准摄像机。

    对准了坐在原告席上的公诉起诉人员!

    罗凯旁边的这一位工作人员就开始拿起起诉书,陈述案件发生的事实以及诉讼的要求:

    “被告人xx,于xx年xx月xxn日,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下,在押送的过程当中逃脱,并且在第2天持自制的土枪,来到了xx商场,想要找到把他送进去的律师罗凯进行复仇……”

    “被告方在商场内炫耀是开了两枪分别击中旁边的垃圾桶和电梯一侧,在准备开第3枪的时候,被罗凯一脚踹飞正当防卫……”

    “被告方在被判了死刑的情况下,非法持枪,并且闯入人群众多的公共场所,对无数人的法益产生巨大的威胁,危害性巨大,并且在之后的行为当中实施了开枪x人……”

    公诉人员把案件事实大概捋了一遍之后。

    用法律的语言对被告方所犯的罪行进行陈列:

    “首先被告方身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服刑期间,在转运的时候逃离,这触犯了非法越狱罪,被告方符合犯罪主体,且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主观方面是故意……”

    “……其次,在被告方越狱之后竟然到之前买枪的地方取出土制的枪械,本罪只要是持有枪械就已经触犯,因此符合非法持枪罪的各要素构成!”

    “……最后在商场当中,手持土制的枪,挟持了罗凯,并且在恐吓无果之后暴怒开枪,客观上开枪行为触犯了故意x人罪的客观要件,主观上对于自己的行为处于完全控制的状态,并且有着清醒的认知!

    甚至为了追求复仇的效果更大化,甚至选择了人群众多的商场,此种行为主观想x人已经威胁到了商场所有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综上所述,主客观相统一!”

    公诉人员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斜下方被关在木栅栏的被告。

    深呼吸一口气:“因此我方以被告方非法越狱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x人罪三个罪责同时起诉被告方!

    请求审判方及被告方以死刑立即执行的惩罚!”

    “以下是我方提供的证据,证据1-3,被告发转运的状态逃离……”

    “证据2-1,为被告方持有的土枪,已经达到了枪械的标准……”

    “证据4-3,为被告正面想要开枪的各方面监控录像,此证据为商场方提供……”

    公诉人员说完话,且当庭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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