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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门能到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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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孙传庭抽丝剥茧,孙杰终于到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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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陈虎走进了荒村。

    荒村里面的房屋,基本上都是一些半边盖的土房子,低矮逼仄。

    大多已经倒塌,面目全非,土墙嶙峋。

    尚未倒塌的那些房屋,房顶上面不见瓦片,几乎都是一些发黑腐朽的稻草。

    村子里面的道路,坑坑洼洼长满了荒草。

    草中时不时跳出几只黄鼠或者野兔,瘦骨嶙峋的没有几两肉。

    踩到了硬物,脚下不稳,打了一个趔趄。

    站稳之后,孙杰凑过去一看,只见荒草堆下面静静躺着一颗早已变成白骨的人类头颅。

    “嘶!”

    孙杰吸了一口气,将头颅附近的荒草拨开。

    一具零散的人性枯骨出现在眼前,早已经白骨化,上面布满了野兽的牙印。

    一道明显的刀痕从额头一直划到颌下,许是刀不锋利,刀痕上有些许碎坑。

    在周遭找了找,又发现了七八具大差不大的枯骨。

    走遍整个荒村,零七杂八的又发现了十几具差不多的枯骨。

    枯骨有大有小,最大的成人大小,最小的不过一尺来长,很明显是一个婴儿。

    很多枯骨拼不回去,被周围的野兽撕咬啃噬,早已经面目全非。

    许是死于流贼之手,许是死于兵贼之手。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这句话,从来都不只是说说而已。

    李自成之流,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做的是烧杀抢掠的行当。

    无功的官兵,为了免除朝廷责罚,杀良冒功也成了常事。

    又不是建奴和***,普通老百姓和流贼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为了官老爷们头上的帽子,杀了也就杀了。

    孙杰带着几人在村外挖了几个大坑,将荒村里面的枯骨埋在了里面。

    削了几块木头,插在坟堆前,作为墓碑。

    这大抵也是“落叶归根”了,只可惜是这样的结局。

    帐篷搭在坟堆不远处,防狼的火堆烧的旺盛。

    吃了晚饭,已经是夜晚了,孙杰赶了一天路,早早的睡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大风份的天气,这里时常吹大风。

    害怕火堆引燃帐篷,陈虎他们趁着风刚起来还不大时,用土盖灭,只留下零星几个用来照明的火把,小心护佑,以免熄灭。

    大风就这样吹了一个晚上,干旱已久的陕西大地没有什么高大密集的植物,风卷着黄土和土石击打在帐篷上,哐当哐当响了一个晚上。

    收好帐篷,用矿泉水噎了一些干粮,再次赶路。

    临走时又为坟堆添了一把土,将吹倒的“墓碑”加固。

    身影渐渐的从荒村消失,这一走,荒村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再次见到这个和善的身影。

    ......

    几天之后,孙杰终于到了目的地。

    根据鱼鳞册上面的描述以及地图,孙杰终于到了。

    六百亩地有多大,孙杰以前没有什么直观的概念,现在到了地方,才知道六百亩地到底有多大。

    放眼望去,就好像连到了天边。

    此处位于富平县西北方向,距离县城不知道多远,放眼望去,有平地,也有土垣。

    地的尽头竖着一些败落的土屋,田间地头倒着几块早已发黑的木牌。

    透过焦黑的牌面,隐隐约约能看到“秦王府富平县戊字黄号土地”等字样。

    “戊”是天干,“黄”是《千字文》“天地玄黄”当中的“黄”。

    古代,一般用这些来计数,两都贡院当中的号房,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计数。

    “这里,就是咱们的目的地了,和鱼鳞册上面的那些都能对上!”孙杰手中拿着一个快要腐朽,满面焦黑的木牌。

    看着周围那些土地,心情说不出来的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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