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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校花过于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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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6章 央视来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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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给芒果台打电话的架势。

    博越伸手拦了一下,孙台长顺势放下手机。

    “孙哥啊,我就为你破一次例,芒果台那边违约金我去赔,我做主这部剧就给你了,谁来了也不好使!”

    博越这是无奈之下,孙台长代表的是央视,于情于理他都要给出首期播放权,这是不争的事实。

    可结果都是给,那怎么给,可不可以为自己为千寻争取一些利益?当然可以!

    所以他才会装着很为难的样子。

    传达给孙建国一个意思,片子可以给你,但记着,人情是我给你的。

    孙建国自然读懂了这层意思。

    “老弟你放心,哥哥我就算砸锅卖铁,也不会让你亏着。

    这是哥哥给你争取的条件,你先看看。”

    孙台长从一旁秘书手中接过早已准备好的合同递了上来。

    博越接过开始细心的看了起来。

    收购合同分为几种,要么买断,一次性给的钱最多,要么买个首轮播放权,但除了首轮播放权以外其他东西还是属于千寻自己。

    按照央视以往的性子,不但要买断这部剧,还要把导演顺便挖过去。

    可递到博越手里的这个合同,却是深思熟虑后的合同。

    没有压榨,没有逼迫,没有要求,都是商量。

    可见上层对博越的态度了。

    没有去看前面那些繁文缛节。

    博越把视线看向了几条重要的条款。

    一、甲方购买《狂飙》首轮播放权,乙方在甲方播出后,可以视情况延迟两集开始连载。

    二、甲方有责任维护双方共同的利益,在一定范围内打造《狂飙》影响力。

    三、《狂飙》剧组所有工作人员,需在甲方的要求下,完成宣传工作。(注1:不包含编剧。)

    细节条款最少几十条,博越认真看完后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没有逼迫,甚至还大开方便之门,这份合约是他占了大便宜。

    看到这里,已经没什么需要纠结了。

    博越掏出签字笔,连央视给的价格都没问,就直接签了名。

    “老弟真是快人快语,哥不会让你吃亏的,初始价格定为500万每集,至于插播广告收入哥再争取争取。”

    合约签完,孙台长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交给孙哥我放心,您就算一分钱不给我,我也会把这部剧交给你。”

    博越的漂亮话就向不要钱一样往外扔,不能说全假,算是半真半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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