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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中央之下设路,路下设府、州,府、州下设县。一般说来,路里设安抚使司(帅司)、转运使司(漕司)、提点刑狱司(宪司)、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司(仓司),统称“四大监司”。帅司主军政,漕司主漕运,宪司主刑狱,仓司主仓储,各管一摊,互补统辖。看上去四个平行的职能部门除了“各管一摊”的分权理念之外,另赋予各司主管官员以监察之权,这就好比朝廷在每个官员的身边同时安装上诸多的“监控探头”,令所有官员都心怀畏谨,不敢轻易欺瞒朝廷,一旦其欺瞒作假的行为被任何一个“探头”监测到,后果将十分严重。但制度和执行往往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