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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欢哥你是内地人,这么大优势,还不如自己做呢。”
“以后欢哥你搞个场,专门收骑兵的赃,那不是坐等着收钱嘛。”
“凭欢哥你的名声,谁又敢闹你的场啊。”
“至于最后,无论什么东西,我恒记这边都要了。”
耀文最终说出自己的目的。
这也是他遇到叶国欢后,临时想到的好点子。
头脑灵活,耀文是当之无愧的。
在他看来,收叶国欢的东西,早晚出问题。
这小子猛归猛,脑子也太不好使了。
抢了半条街,开枪200多发,就弄了60万,还三个人分。
这么一点钱,好在子弹够便宜,要不都能亏麻了。
倒是他收别人的东西,最后把东西出给自己,自己处理,那才好呢。
这些金饰,一般当铺老板拿到手,都是自己慢慢卖,动则卖几年。
为什么那么低价,就是因为算了风险、算了通货膨胀。
简单来说,我60万买你300万的金饰。
表面看起来,我赚大发了。
但这玩意儿,其实几年才能真正到手,且承当风险。
有些不好卖的,十年都未必出得了。
那我用60万去买房,没风险,明年还可能涨到300万呢。
这些东西,通通要算里面的。
如果有朋友买首饰,买到某个品牌,却从未在市面上见过的,又是真货。
那这东西,不是偷的就是抢的,最后从当铺流入市场的。
耀文这里就不同了,他路子野,认识丁荣通。
他可以六折直接处理给丁荣通。
丁荣通拿回鼎丰金行,融掉重铸,神仙都看不出是赃物。
“文哥,做老板我没试过啊,我行嘛?”
叶国欢这会儿被耀文忽悠得,也很动心。
拼死拼活没几个,坐着吃,确实挺好啊。
“欢哥,谁一出生就会做老板啊,慢慢学嘛,其实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