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港综:最强大捞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40章 一网打尽(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什么都对?”

    “兆天看好港岛的发展,我也觉得港岛以后会有更好的发展。“

    “随着人口的增加,房产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

    “市区总共就那么大,不可能容得下所有人。”

    “只要等到新界交通便利,地铁线规划修建完成。“

    “应该就会有市民把目光投到新界。”

    “而霍先生说得也很对。”

    “现在的丁权可以买一些,却不适合大手笔买进。”

    “但我们可以想办法,占据先手,花一点点钱,定死我们的好处。”

    “哦?”

    听到这里,霍景良与利兆天几乎同时道:

    “什么办法?”

    马寿南此时也认真起来。

    对于何文耀的鬼主意,他们可是领教过多次了。

    他的办法,历来邪门,却又有很大的实用性。

    “直接同新界那些最大的乡绅谈。”

    何文耀也不隐瞒,侃侃而谈道:

    “一家一家收丁权,这要收到什么时候。“

    “而且就像霍先生说的,我们把钱全砸进去,相当于套牢了。”

    “不说五年,至少三年内,都不会有发展。”

    “既然这样,我们三年后再收购,不是更好?”

    “不过不收归不收,基础还是要打好的。”

    “我们就派人去同那些乡绅谈“优先发展权”。”

    “优先发展权?”

    这五个字,霍景良与利兆天等人都听过,可大多是政事上。

    这个年代的商界上,可没这个说法。

    不过在座都是聪明人,无不若有所悟。

    而何文耀也没让他们多想,继续道:

    “很简单,我们派人拉拢乡绅,同他们谈妥价钱。”

    “二十万一个村的公关经费。“

    “只要他们的村民要出售丁权。”

    “我们都有优先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

    “新界那些乡绅势力极大,没钱却有势。”

    “很容易被收买。”

    “合同之上,我们甚至可以开出高价,高出买卖时市价的两成。”

    “这………”

    听到这里,马寿南头脑要差一些,眉头大皱道:

    “何先生,一个村公关就要二十万,买丁权还要高价。”

    “这不是送钱给人花?“

    “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好处?”

    “好处就在于,我们接过了地皮所有权。”

    何文耀也不含糊,详细话道:

    "地产这一行在我看来,谁有地皮,就是谁话事。"

    “无论盖楼搞开发也好,捂地等升值也好。“

    “前提条件,都是要有地皮。”

    “优先发展权,只要条款制定得够好。“

    “那地皮拥有者的权利,就会自动转移到了我们头上。”

    “我们借助合同就能掌握绝对的主动权。”

    “地价高出两成,确实是合同上的条款。”

    “但什么时候买,由我们说了算。”

    “优先发展权,可以绝对保障我们的利益。”

    “只要签下,就算有人想要自己开发,又或是卖地,首先就得知会我们。”

    “而我们可以说是愿意开发,但不予实际行动。”

    “从法律上来说,我们拥有优先开发权,地主就必须先问过我们的意见。”

    “他们敢卖给别人,我们就同他们打官司,打到买卖无效。”

    “他们如果找我们打官司,我们也大可以接下来。”

    “这种官司,打上十年,都没什么问题。”

    “良大、四海、金马、汇通,我们哪家公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