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带着空间回到五十年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39章 港城(13)(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大股东。赖,你来吧。”

    赖先生想了想,说:“我打听过了,现在一幢唐楼的价格大概在十万港币左右。

    我们既然是想做大做强,就最好是注册公司。我做大股东和法人,出四万港币的本金,你们俩一人出三万港币,怎么样?”

    吉米说:“可以。大小姐,您还真是料事如神啊,我要给你打欠条了。”

    林雪纯问:“我才九岁,可以做股东吗?”

    赖先生说:“可以写个协议,注明在你成年之前,股权由谁来代持。”

    林雪纯说:“好,那就写三个协议。

    第一个是我有一万七千块的灯塔国货币,这些钱全权委托给吉米,让他全部兑换成港币。并成立专门的账户,负责收支运营。

    公司的分红可以每年都支付到这个账户。

    如果公司需要钱,可以暂时从里面支取,但要按照银行利率归还。

    作为回报,吉米每年可以从中支取两千元作为报酬。

    第二个是吉米向我借款两万四千港币,需按照银行利率支付,限时十五年还清。如果到期不还清,要三倍赔付。

    第三个是我出资三万港币做股东,在我成年和回港城前,股份由赖先生代持,他做的所有决定都可以代表我。

    你们觉得这样可以吗?”

    还可以吗?这都不是天上掉馅饼了,这是老天爷趁你打哈欠的时候,给你往嘴里扔肉包子呀。

    赖先生都觉得林雪纯是个缺心眼了。这跟直接把钱扔给他们俩有什么区别?

    赖先生忍不住问:“你图什么?”

    林雪纯说:“就想试试看我眼光好不好呀。只要你俩成功了,就说明我投资眼光好嘛。”

    赖先生明显不信,又问:“就这么简单?”

    林雪纯说:“其实就是我之前决策失误了,回来前没来得及把钱换成金条。

    现在那些钱带不走了嘛,在这里用都有限制,更别说带回华夏国用了。

    我怕到时候让人误会我洗钱,给抓起来就得不偿失了。与其直接让它们失去价值,不如拿来让你们俩博一把。

    反正最坏的结果就是全赔了,损失的是我,也不是你们。你们还有啥可怀疑我的呢?”

    好吧,这算个理由。

    赖先生不再纠结这些,不管林雪纯是出于什么原因做这一切的,这个九岁的小姑娘都是他和吉米的贵人。

    想到这里,赖先生问:“那咱们公司名字叫什么呢?”

    林雪纯说:“取名字这种事情就别带我了,你们两个大人考虑就行了。找个风水先生算算也行。

    要是嫌麻烦,其实从名字或者姓里取字也行,要不然就叫……”

    吉米问:“赖,你叫什么名字?”

    林雪纯差一点把赖先生后世的公司名字说出来,幸好被吉米的问话给打断了。

    赖先生说:“我叫赖逸晨。三个人的名字里各取一个字也不错。

    我想到一个名字,你们听听看行不行?”

    吉米/林雪纯说:“你说。”

    赖先生边说边写:“吉易贵地产公司。”

    写完看吉米和林雪纯都是一脸懵,就解释说:“做生意都讲究好彩头,好寓意。

    安居乐业的另一层意思就是吉祥富贵,来我们这里,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是吉祥如意的事情,还能讨个容易富贵的口彩。

    而且这里面也暗含了咱们三个人的名字。吉是吉米,易就是我,虽然不是一个字,但这个字更容易让大众记住。

    反正吉米的名字也是音译,我这个用谐音也是一样的。

    至于贵,就是雪纯你了。你的名字都不太适合用到招牌里,但你是我和吉米的贵人,所以用贵也能代表你。

    你们觉得怎么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