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深情再许我不愿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温宥,你知道欺骗警察是什么罪名吗?(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女警走上前递给她一杯温水。看書菈

    温宥喏喏道:“谢谢。”

    坐在对桌的男警官,粗略翻阅了一下她过去的资料,阖上,抬头先给她些警示:“温宥,你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应该清楚,我们这里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听明白没?”

    十指交握水杯,温宥略略点头。

    警察见她配合,放缓了声音:“说说,今天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温宥平静地讲前因后果阐述了一遍。

    一旁记录的女警,写到一半停下笔问:“你的目标为什么会选定张志勇罗敏的女儿?”

    “我没有要拐卖她……”

    “温宥。”审讯的男警官忽然提高音量,在他看来温宥现在的狡辩就是拒不交代,“我们已经对张志勇家附近做过走访调查,有人在他们家楼下看见过你。这个你怎么解释?”

    温宥抑制不住手中一次性杯子里的水面产生晃动。

    她是有想隐瞒的事。

    就像捐赠器官,孩子被领养后,相关人等绝不能私下探望。怕出现抢夺利益交换的事件,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

    男警官敏锐地发现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道:“温宥,我提醒你一下。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未遂可以减轻刑法,但你服过刑,算是再犯,十年以上是逃不掉的。”

    他顿了顿,锐利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犯罪嫌疑人的神色变化。

    温宥低垂着眼眉看不清情绪,可手里的纸杯已经被她捏出折痕,不少水珠散落在酱红色的桌板上。

    她知道自己绝不能再回到那个地方。

    不为了自己或是温家的名声,她要七七,要她的十月怀胎血脉相连的女儿。

    抬眸,清冷柔和的眼眸中是作为母亲的决心。

    “我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他们在福利院领养了七七。我就是来看看孩子的。”

    与她对视的男警官不知为何被她的目光怔住了心神。

    对于她的话反应了三秒,才偏头示意女警去核实一下情况。

    二十分钟后。

    女警手里拿着一张a4纸回来,面色凝重,与男警官附耳说了几句。

    这让本来就很敏感的温宥,心头一紧。

    猝不及防,男警官手掌重重拍在资料册上。

    “温宥,你知道欺骗警察捏造事实是什么罪名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