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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到了,我现在就住这。
南宫旭家住的小区叫碧元居,这里环境很好,还有游泳池、篮球场。
电梯直通十五楼,孙佳丽兴奋极了,从这样的高层往下看,好像要飞起来似的。刚走出电梯,就见前方走廊里走过来一个冷峻男人。
那男人犀利的眸光扫向他们,孙佳丽突然紧张地握住了白琬妤的手,刚才还兴奋得像个欢快歌唱的小鸟,转瞬间就变成了受尽欺负又不知反抗的--小绵羊,连呼吸声都变得极弱,低着头,几乎不敢正眼抬头看,显然被那人强大的气场给震慑住了。
走廊里很亮,白琬妤一眼便认出他来,正是南宫烬!
他今天穿了一套休闲服,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的翻领上衣黑色休闲裤,纯黑色麂皮材质系带休闲鞋,严谨得无懈可击虽然穿着清新爽利的便装,但仍掩不住修长高大精劲的身材,白加黑是不变的经典搭配,宛若冲击长空矫健翱翔的鹰,他身上有着一股极其特别的气质,几乎将这套毫无装饰、再简单不过的衣服给穿活了。
有些人是因为穿着样式繁复亮丽美观的衣服才显得漂亮有气质,而....就算穿着样式最简单的衣服,都能穿出众星捧月般闪闪发亮的效果。白琬妤这样想着,一个人给人的感觉是什么样,完全不在于外在装饰,最主要还是气质、底蕴和气场!
此时,南宫烬也正向她望过来,那双深邃的黑眸如黑曜石般闪亮。
“哥!你不是去打网球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已经打完了。”
南宫旭囧住,这才早上十点,就打完了?一个小时打什么网球?而且,显然他又洗过澡换过衣服...就那么半个来小时,打个屁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