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武则天重生为吕雉之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百零三章 理当弃市(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立国之本。
萧相国之罪,虽可不死,却仍需受刑并昭示天下,以示我朝法度严明,劝课农桑。
至于刑罚嘛,儿臣监国失察,愿代相国受髡kn刑,向百姓谢罪。”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首页
电脑版
书架
求书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