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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野车正式进入桑伽国东部。
看着周围的景象,秦笙的脸上也是不自觉地浮现出了一抹怀念之色。
“这里看上去虽然依然很贫瘠,但至少比南部好多了。”
“最起码这里还能看到野生动物,南部真的是连一只鸟儿都看不到。”顾柒看着周围的景象感叹道。
秦笙笑了笑,一边开车一边头也不回道,“今年桑伽国大旱,很多植物都枯死了”
“我小时候在这里,四周长满了野草和树木。”
“每天都能看到各种野生动物。”
“我第一次见鲁姆族也是他们那年刚好迁徙到了我们部落附近。”
“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蚊子太多了……”
秦笙说完后,一旁的米歇尔当即哈哈笑道,“这就是你为什么这么瘦的原因吗?”
“秦,你的血至少养活了五代蚊子啊。”
米歇尔说完后,休斯和安德森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秦笙也不在意,他失笑着摇了摇头。
“那你现在还记得当年的部落在哪里吗?”顾柒问道。
秦笙看了一眼四周贫瘠的景象后点了点头道,“应该没问题,我们部落在一片山脉中间。”
“虽然现在的景象和当时有些出入,但我应该不会认错路。”
顾柒点了点头道,“好!你带路就行。”
“等把你父母的骨灰找到了,回去我就给他们买一个好的墓地,也让他们二老好好地入土为安。”
顾柒说完后,秦笙紧紧抿了抿嘴,点了点头。
显然,这件事已经压在秦笙心中很久了。
他内心也是十分迫切地希望能把自己的父母从这片肮脏的土地上带回自己的家乡……
听到这里,一旁的沈云谏三人也总算明白顾柒到底来桑伽国干嘛了。
没想到,她竟然只是为了替这个青年找回他父母的骨灰。
当年桑伽国发生的慈善晚会屠杀事件,沈云谏他们自然都知道,因而当他们知道,顾柒身边的这个青年就是当年那场惨案幸存的孩子时,他们也是略感惊讶。
当然,最主要的是,顾柒这番举动,着实让他们在心中感叹连连。
尤其是牧谣,他虽然是梵爵的发小兼铁哥们,但是他常年久居国外,后来只知道梵爵结婚了。
娶了个漂亮姑娘,但是他基本上没怎么见过顾柒。
要不然这两年顾柒突然崭露头角,估计到现在牧谣都不知道顾柒长啥样。
所以在牧谣心中,顾柒充其量也就是个漂亮点的花瓶罢了。
可直到他一次次听闻顾柒的事迹,又亲眼看到顾柒是如何杀伐果决,有勇有谋的……
自那一刻开始,顾柒在牧谣心中的形象已经完全攀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步。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有种错觉,好像自己这好哥们梵爵似乎有点配不上人家的感觉啊……
当然,这只是一瞬间的下意识反应。
本质上他肯定还是支持自己的哥们的。
就在刚刚,他听到顾柒不辞辛劳,跨越了上万里,就是为了来桑伽国帮人寻找父母的骨灰时。
牧谣忽然觉得顾柒在他心中的形象愈发高大了起来!
只见牧谣捅了捅沈云谏的腰子小声道,“兄弟,这么好媳妇你都能给整掰了?你咋想的?”
然而纵使牧谣的话声音再小,他却完全忽略了顾柒那变态的听力……
原本顾柒正在思考接下来的行程问题。
可她耳中忽然传来了一个极其轻微的关键词,“媳妇”。
听到这个词,顾柒心头不由微微一怔……
“媳妇?什么媳妇?”
那个叫牧谣的难不成想在桑伽国找个媳妇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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