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成寡妇后,跟死对头成亲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9章 要不要被我养在后院?(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沈清等工人都放工回家,检查好门窗,才和程稚文一道离开丝织厂。

    他们在饭庄简单吃了晚餐才回客栈。

    发现程稚文这次住的房间,就是自己上次养伤的房间,沈清有点尴尬。

    特别是看到那张床,她就想起自己躺在上面,裸着身子,让程稚文帮自己擦药换药。

    沈清越想越尴尬,偷偷去瞧程稚文,就见他一脸的自然,仿佛之前的事情全忘了。

    “坐。”程稚文将外套挂到衣架上,仅穿白衬衫和马甲。

    沈清走到圆桌边入座,四处看着,看到他腰间的皮质枪袋,问:“你这枪哪里买的?”

    “我在美国留学时,住在一幢公寓里,邻居是一个德国人,我从他手里买的这把枪。”

    程稚文关上皮箱,转身走来,手上多了一支黑色酒瓶和两只高脚杯。

    沈清笑问:“你为什么要随身带枪?明知道开了枪,自己也会有麻烦。”

    程稚在她身旁坐了下来,将酒瓶放到桌上,手中一块白色的毛巾擦着高脚杯。

    烛光下,透明的高脚杯被他擦得亮晶晶的。

    他擦得异常地专注:“总有就算麻烦,也得开枪的时候。”

    沈清就觉得他一个买办,能逼他开枪的局面,几乎没有。

    在永州,他程家黑白通吃,无人敢动他程二少;

    在江州,知州大人是他的好友;

    在上海,他在洋商圈、买办圈都说得上话。

    所以沈清觉得他在国内这片土地,几乎没有机会开枪,反倒是他随身带枪,本身就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

    红酒起子放到桌上,沈清随手拿起来,往酒瓶的木塞一旋,用力拔起来,红酒就开好了。

    她接过程稚文手中一只高脚杯,往里头倒了半杯红酒,瓶口一转,防止酒液滴到桌上。

    又倒好另一杯,才将红酒放到一旁。

    她摇晃着高脚杯醒酒,不急着喝。

    程稚文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倒是不觉吃惊。

    毕竟她都已经说出了“要强国,必须经济、科技、军事缺一不可”这种话,会开红酒,算什么怪事呢?

    若说先前对怀疑她不是沈清这件事还有所犹豫,此刻,程稚文已经百分百确定她不是沈清。

    第一次发现她会说英语、会做生意,她说是她丈夫教的,他勉强相信。

    后来,见到她提取化学溶液、翻译全英说明书、连红酒的开瓶都相当娴熟,甚至脱口而出强国之重点。

    程稚文确定了她不是沈清,却已经不再着急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他发现自己享受这个过程。

    “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有点像那什么吗?”她忽然笑着开口。

    “像什么?”

    “烛光晚餐呀!”

    沈清下巴点了点桌子中央的蜡烛:“烛光!”然后又举杯对着他,“美酒!”

    她轻抿一口红酒,满足地扬起笑:“在我们老家,这叫烛光晚餐。”

    程稚文不动声色观察着她:“你说你老家是杭州?”

    “是呢。”沈清笑笑,不再多言。

    早晚要告诉他,却不是现在。

    程稚文也没再多问。

    他摇晃片刻高脚杯,主动跟沈清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沈清又帮他倒了半杯,笑说:“认识你之后,我不仅吃到了巧克力,竟然还喝上了红酒。”

    照这么发展下去,咖啡、卫生巾、可乐之类的都不是问题。

    而且她相信,不久之后,程稚文恐怕连汽车都会有。

    如果想最大限度过上接近现代的生活,应当留在程稚文身边,跟着他享受。

    不过这也只能是想想,留在程稚文身边这件事,是不可能的。

    不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