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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晓安还是不放心,以前的姜书书可是一心想成为城里人,虽然她现在成为了城里人,可谁知道她脑子会不会发热?嫌q市是个小城,要往大城市发展。这几个知青可都是从北京来的,自己不得不防。
“你明白就好,再过几个月,他们只会晒得更黑,你别看知青是从城里来的,听着很风光,但能来下乡的,要么就是家里条件不好,要么就是不受宠了,所以找知青当对象是最蠢的,搞不好还得养他。”
姜晓还怕姜书书不知道事情很严重,接着说的道:“你也知道,这次我跟我师傅去的是北方。说老实话,去北方真不习惯,风俗不一样,就不说了,那吃喝都不习惯,你知道那边的窝头有多难吃吗?那粗糙得都卡嗓子,吃一口窝头都感觉是煎熬,你知道吗?在北方的那段时间,我第一次想念我吃到想吐的番薯,我第一次觉得咱们吃的番薯,马铃薯是多么的美味,还有他们早上喝的那个什么汁,差点没把我的隔夜饭给吐出来,我在北方那段时间老遭罪了,那北方啊,就不是我们南方人待的地方。”所以你可别向往。
“明白,我又不傻,我钱又不是天上刮下来的,怎么可能养闲人?再说了,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知青他俩现在的颜值达不到我的要求。”
两人一起到姜晓安家,时间刚刚好,正准备吃饭。
姜书书看了一眼饭桌,饭桌上摆着一大盘的腊肉炒青椒,顶了天那腊肉也就两斤,怎么看都不像能让人敞开肚皮吃的。
好久没吃过腊肉,姜书书看着挺馋的,等长辈动筷子后,第一时间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嘴里,一口咬下去,急忙吐回自己的饭碗里,连吃了三口红薯饭。
好家伙,自己这哪里吃的是肉?这分明吃得是盐,咸的我呀。怪不得姜晓安这小子信誓旦旦的说肉管够,就这个咸度,我敢打包票,这盘肉要是不能连吃三天算我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