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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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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三章 双赢(下)(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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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归,天然的、人为的各种优势,使得这次贸易合作的利润,不会太低。不说东印度公司那将近20%的利润吧,12%左右肯定是没啥问题的。

    但康不怠在谈判中,给出的第一个报价,是荷兰股本占30%,监管期年回报率为8%。

    方便还价。

    毕竟,这件事,不是大顺把炮舰开到阿姆斯特丹,自己攻下了要塞,逼着荷兰签条约。

    大顺不吃东南亚,谈判里能把东南亚退回去,这叫谈判筹码;大顺自己直接把东南亚加锡兰给吃了,还把荷兰东印度公司祸害死了,这就没多少筹码了:大不了一拍两散,荷兰不和你大顺打交道了呗,你还能打到阿姆斯特丹啊?

    大顺一点不想双赢,谁不想吃独食啊,可又不得不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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