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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安静的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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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又打进了警察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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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平常我们天天看见曹阿姨和小苏两人在这忙前忙后,一家人也其乐融融的,哪里像是拐卖的,你们是不是弄错了?”

    有病人家属怀疑道。

    朱音华吸着冷气,压制住脸上的一阵阵疼痛,咬牙道:“是别人举报,我们才过来的。”

    “别人举报的就是真的,那我现在举报你偷人,你是不是就偷人了。”

    “放屁!”

    “看看,大家看见了吧,别人举报我拐卖我媳妇她就相信,现在我举报她偷人,她就骂我放屁,这不是看我一个老婆子好欺负吗?”

    “就是,按照你这么说,曹阿姨既然说了不是,你还不相信,那现在有人举报你偷人,那你也是了。”

    “我也举报,她肯定偷人了,我那天看见的。”

    “我也是,我也看见了。”

    “我也看见了……”

    “现在你们还不查?”

    一时间,在场很多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纷纷开口说道。

    “你们放屁!”

    “是你先放的……”

    顿时,一群人又吵了起来。

    这时医院的保安和警察,接到消息也忙赶了过来。

    如今,在大型医院都会有警察的值守点。

    所以在接到报案,都过来的很快。

    双方被带了回去。

    在警察局,录着口供。

    当然事情经过很清楚。

    朱音华为了所谓的解救被(拐卖)的妇女。

    说实话,拐卖两字谈不上。

    双方没有金钱交易。

    出具谅解书,不要赔款同样不算。

    按照曹若菊的话来说,别人撞了我儿子,法律没有规定我不要赔偿,出具谅解书犯法吧?

    而对方把她女儿嫁给自己儿子,不要彩礼,法律同样没有规定犯法吧?

    何况对方还问了不止一次自己媳妇,她的意愿。

    自己媳妇都说同意。

    而对方一个劲的毁谤和诋毁自己,自己才动的手。

    这也是事出有因。

    当然动手不对,可以道个歉。

    不过说到处罚,曹若菊不同意了,自己被那么多人围殴,肯定是一阵乱打,自己应该是属于受害者。

    曹若菊并不认同对方说的拉架,用她的话来说,对方7,8个人都是认识的,你说他们拉架公平,你们自己相信吗?

    可看见对面七八个人身上,脸上全是抓伤加咬伤,而曹若菊也就是发型乱了乱。

    在场的警察是很想吐槽的。

    “要不你们再互相商量商量,该怎么办?”负责调解的警察头疼的问道。

    像这样属于互殴的事件,说坐牢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于上到了50多岁还是退休人员的曹若菊来说,基本上也都属于是小事,最多就是双方赔付一下对方的医药费之类的。

    “我要求她赔偿我们的医药费和我们的损失费。”朱音华怒气冲冲的说道,刚说完就忍不住又直吸冷气。

    她被曹若菊打的最惨,除了几个***兜,还被抓了无数条血印子。

    “我也要求他们赔偿我的医药费,还有在病房里吵着我儿子休息的费用,本来我儿子今天可以醒的,可就是因为他们在那里吵着他,让他今天没醒过来,所以,我要求他们赔偿……”

    曹若菊可不是苏巧荷那胆小的女人。

    “放屁!就那么吵一下就能吵到你那植物人的儿子!”

    “警察同志你看,在你面前她还敢骂人,你可以想象当时在病房里,她是什么样的,我要告她辱骂人,你们可要为我作证。”

    “咳咳,这位女同志,请注意一下你的态度。”警察对朱音华告诫道。

    朱音华憋了一口气。

    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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