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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福妻二百八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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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字据(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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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一时间傻眼了。

    她,不会毛笔字啊!

    更不知道苍兰国的字,到底和她原来学习的字,是不是一个样子的。

    但是看着赵映梅递过来的笔,林早早还是接过来准备写字据。

    她先写,如果实在不行,再换人。

    于是当林早早拿着毛笔,画了一纸爬虫字时,赵映梅看着林早早这狂放不羁的狗爬字迹时,一时间都傻眼了。

    林早早这字,除了难看,怎么有的字还少一半啊!林早早这颗小胖球,不会不认识字吧!

    看着赵映梅拿着林早早写的字据愣在了原地,夜易和若秋几人走了过来。他们从赵映梅的手里的接过林早早写的字据时,笑意再次装满了他们的眼睛。

    林早早这字,真是的连三岁的启蒙小儿写的都不如。他们真的不知道,她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写这么难看的字据的。

    “怎么了?看你们的表情,我写的字很难看吗?”

    林早早凑到夜易的身后,扫了一眼自己的字。

    她的毛笔字写的除了有些大,有些胖,有些潦草,有些……

    咳咳咳……应该还能看得清吧!

    对上林早早有些心虚的表情,夜易眯着眼睛笑了笑。他接过林早早手里的毛笔,准备替她写字据时,却是沾上了一手的黑墨。

    林早早这颗小胖球,她这是在写字呢?还是在画画呢?

    夜易故意使坏的拉过林早早的衣服,把手上的墨水往她的衣服上擦了擦。

    反正林早早这颗小胖球没少拿他们的衣服擦手和擦嘴巴,那么他现在拿她的衣服擦擦手,也不算过份吧!

    毕竟,她现在的衣服就是黑色的。所以就算是墨水沾到了她的身上,别人也看不清。

    夜易的动作,让林早早吃了一惊。

    夜易这个家伙,因为不会说话,他平时的一举一动不仅优雅,而且还贵气的不行。

    可是他现在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拿她的衣服擦手指。这家伙,是不是被人给魂穿了啊!

    “我去,夜易,你干嘛不拿你的衣服擦手啊!”

    林早早一使劲,想把自己的衣服从夜易的手里拽了回来。结果一使劲,让她的肚子一鼓,导致肚子上的盘扣一下子就崩出来了,露出了一块白白胖胖的皮肤。

    那块白胖的皮肤在林早早的黑衣服的衬托下,显得皮肤更白,更嫩滑了。

    对上别人惊讶的眼神,林早早则是大大方方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对上众人惊讶的眼神,毫不客气的回怼道。

    “看什么看,没看到美女的肚皮吗?不就是一块肉吗?你们还能闻得到老娘身上的香味吗?

    看你们一个个傻呆呆的样子,眼珠子都快掉到我的肚皮上了。

    老娘真有那么美吗?一块肚皮都能把你们一个个的迷的五迷三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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