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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的对手,实际上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枪手。
更可怕的是,这个枪手现在还因为误解了这些中情局的家伙,是从昨晚上就一直在追杀自己的,那些赫茨的手下,而彻底的愤怒,决心杀光他们泄愤的时候,一头撞了上来!
你要说这些中情局的特工不专业吧,他们来之前倒是都提前做好了抓捕史密斯的准备,为了保证成功,甚至把一整个小组六个人都全带来了;
可你要说他们做好了准备吧?
他们又根本就对于自己想要抓捕的对象,没有太多的了解!
虽然他们之前在联合指挥中心,瞒着主管乔·马丁内斯真相,然后从乔那里,得到了上帝之眼的使用权限,但是上帝之眼也不是万能的,根本就没有让这些人,完整的搞明白,史密斯的战斗力有多强悍。
赫茨那边,倒是用了十八条人命,清楚的感受了史密斯的战斗力,可是赫茨与拉特利奇参议员找来的这些中情局的特工,完全不是一路人啊,双方之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情报互通。
而之前被史密斯在布鲁克林干掉了两名同伙的那些黑帮份子,现在又在第十二分局的审讯室里面受审,就更不可能向这些盲目自大的中情局特工,传递消息了。
所以,这也就导致这六个干私活儿的特工,跟之前的汉莫森武器公司战术小队的成员们一样,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对于史密斯的战斗力,估计严重不足。
这——也就为这六名特工,最终全体变成兰利总部大厅那面墙上的星星埋下了一个伏笔!
看到唐娜已经抱着孩子上楼,并回到了房间关上了门,已经决定出手的史密斯也不墨迹,两辆车上的特工,这时候也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不管是史密斯,还是那个孩子,都在不远的地方。
那还有啥可说的?
马上停车,然后下车对目标实施抓捕啊。
六个外勤经验不是很丰富,只是觉得自己这边六个人,难道还制服不了一个史密斯,完全没有想到,没有表明身份的自己等人,在史密斯的眼中,根本就不是什么中情局特工,而是来追杀他的汉莫森武器公司的走狗的家伙,刚一停下车,准备下车的时候,就惊骇欲绝地看到他们的抓捕目标史密斯,不但没有惊慌失措的转身逃走,反倒是直接掏出了身上的手枪,朝着自己等人冲了上来。
再蠢,再没有经验,这些特工也是经过了兰利的培训的正式特工,对方这架势,一看就是打算要自己等人得命,那还有啥可犹豫的?
掏出枪反击啊。
可是,这六名特工由于被派来纽约更多的是执行联络任务,虽然基础训练也上过,但是跟之前在汉莫森武器公司驻纽约办事处所在的大厦,与史密斯交手的那些战术小队的成员相比,完全就属于是业余水平。
史密斯都趁着这些蠢货打算停车的机会,冲到了距离车子不到二十米的地方,他们六个人,却还在车上手忙脚乱的掏枪呢。
所以,接下来的结局,又是一个零比六,史密斯先生完胜,一点都不让人惊讶。
这六名中情局特工,只有两个人,成功的从车上跳了出来,其余四人都是死在了车里,而就算是跳出来的两人,也没有能够把手上好不容易掏出来的手枪,打出一发子弹,就被已经彻底上头,根本就不想再留手的史密斯一起送走了。
这场‘战斗"对于史密斯来说,连热身都算不少,但是对于那六个中情局特工来说,却是憋屈至极。
他们临死都没有想到,为什么自己的目标,会对自己等人的行动那样的敏感?
自己车都还没有停稳呢,这家伙就冲上来了?
他们也怎么都不会想到,实际上这真的是赫茨害了他们,昨晚上再到今天上午不间断地追杀,早就让史密斯憋了一肚子的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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