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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是持枪反抗,还是举手投降?
目前的自己,是绝对不能被纽约警方抓捕的,不仅仅是因为唐娜跟那个小家伙,还躲在汽车旅馆等着自己,更是因为史密斯从昨晚的事件发生,自己牵扯进来以后就发现,这件事情实际上就是资本与政客之间的一场厮杀,而自己这个在几方势力当中最不起眼,可是却因为那个孩子在自己手上的缘故,反倒是成为了这几方当中争夺的焦点。
代表着资本的武器公司的那些家伙,到底有多么的肆无忌惮,史密斯已经彻底的领教了;
而代表着政客的拉特利奇参议员,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久之前,在布鲁克林堵住自己的人到底是谁派来的,史密斯现在心里已经有了一点猜测。
要是那些黑帮分子,是汉莫森武器公司派来的,那么当时自己就不可能那么轻松的逃离。
现在追在自己身后的那些家伙,才应该是昨晚上带着人找上自己家的,代表着武器公司的人手。
这些一看就是专业人士的家伙,可比之前那些黑帮分子难对付多了。
那么,那个什么拉特利奇参议员,在搞出了那些不能见光的事情之后,居然找黑帮分子,来打算从自己手里要回那个孩子,这代表着什么,史密斯不太清楚?
可是有一点,他却很明白,通过那个参议员的这个举动,至少可以证明,这家伙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