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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里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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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四十三章 史密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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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宙斯,在改名金凯德之后,虽然也有不杀好人,也不接杀好人的单子的原则,可这个老家伙毕竟当初曾经在纽约的黑人街区,开五金店那么多年,有着十分灵活的道德底线,更是十分精通与人打交道。

    而史密斯先生,就完全不一样了!

    光是论枪法和身手,他可以把金凯德这个老家伙,甩出五条街,不管是手枪运动中速射,还是步枪射击,又或者是格斗跳伞,又或者是敢玩命,史密斯先生都要远远超过半路出家,但是在杀手这一行当里面,却意外的干的很不错的金凯德。

    史密斯先生属于那种肚子里有货,但却是茶壶煮汤圆,倒不出来的那种人,在语言表达,和与人交往当中,十分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想法。

    说白了,他就是属于那种,能动手就不逼逼,干就完事儿的那种人。

    而我们都知道,现在这个社会,不是你杀人的技术很好,就能过得好的。

    你得会说,会表达,能够把一分吹成十分,才有可能起飞。

    射击技术再好,格斗能力再强,有个屁用?

    美帝每年那么多从战场上回来,经历过实战,身手高强的大兵,最终能过的好的,有几个?

    而真正能够过得好的,身手高强或者枪法精准这种因素,又占有多少?

    不说别人,卡塞尔自己身边,就有这样的典型例子——前海军陆战队枪炮军士,超级狙击手鲍勃·李·斯瓦格!

    可以说,要不是这位,能够在一两公里之外,都能轻松打爆狙击目标的退伍大兵运气好,遇上了卡塞尔,光是那个中情局的约翰逊上校,当时给他挖的那个坑,就能让这位沉默寡言的大兵,吃足了苦头。

    而这位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不擅长于跟人打交道的人。

    可是,他却拥有着常人根本做不到的,顶级的狙击技能。

    但是在遇上卡塞尔,或者说卡塞尔主动伸手,对其实施帮助之前,他还不是只能一个人,孤独的带着他那条,叫做山姆的狗子,看似闲云野鹤,实际被逼无奈的,独自一个人,生活在蒙大拿的山区里面?

    反过来看,金凯德这个老家伙,也就是原来叫做宙斯的,纽约黑人区五金店老板,就是因为前半生一直生活在,龙蛇混杂的黑人街区做生意,时不时的还收点赃物,与人打交道的技能,点到了满级。

    所以,在纽约大劫案当中,因为卡塞尔和约翰·麦克雷恩警官,睁只眼闭只眼的,得到了好几块联邦储备银行当中的金砖,打算换个城市,换个身份开始新生活,最终却阴差阳错的,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虽然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贝尔分手了,但是干上了独立杀手这一行的这个老家伙,却在最短的时间之内,不但在南美的独立杀手行业当中,干的风生水起,更是找到了一个身材火辣,性格火爆的妹子,跟自己共度余生。

    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甚至直到现在,这家伙都还因为之前在海牙国际法庭,参加指证那个屠夫的庭审的时候,干掉了想要逃跑的杜霍维奇这家伙,而被关押在了国际刑警的拘留所,但是这家伙,却成功的用自己,换回了那个妹子的自由。

    而他现在甘愿被关押,只是还没有找到逃走的机会而已。

    一旦机会来临,这家伙会毫不犹豫的,逃离国际刑警关押他的地方,然后出去,跟等着他的索妮娅享受人生。看書菈

    简直堪称人生赢家!

    而鲍勃跟金凯德的人生际遇的对比,其实就是自身性格,导致的差异!

    话题回到史密斯先生身上,这位就跟那个,曾经在中情局当中叱咤风云,可是后来一离开中情局之后,却混的穷困潦倒,只能当流浪汉,最终却被芬奇这个有钱,但是却无聊的亿万富翁,捡回去当助手,一起当义警的里瑟差不多,都是身怀绝技,可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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