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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壮皮实才行。
不过两军交接,受创者自然不只是长枪手一方,劫粮队那边的损伤同样严重。
因为不躲不避,直至最后一刻都还在将枪头指向冲来的骑军,这使得枪卒们命中率出奇的高。
力是相互的,劫粮队的骑兵们跑得越快冲击的力道就越大,同时他们自身所受到的反冲力也一样会变大。在速度的加持下,骑士们的骑枪可以轻而易举的贯穿枪卒们的身躯,而枪卒们的长枪,同样也可以轻松扎穿骑手们所披挂的皮甲。
皮甲毕竟只是皮质,无论经过多少道繁琐的硬化韧化加工处理,材料本身的性质摆在这里,任何后天的加工都无法让它超脱到能够比拟钢铁的地步。
故而只要力量足够大,铁质枪头的锋锐长枪必定能够扎穿皮甲。
不过对冲一阵,便有七八十名枪卒含恨而死,反观劫粮队这边也并不好受,起码折损了三十余名骑士。
看起来战情大大有利于己方,但马超的脸色却是难看无比。只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样的战损比都是令他无法接受的。军队中最常见最基础最廉价的兵种就是长枪兵,此等兵种即便折损也能快速就地补充,也不怎么挑剔兵源,只要是没缺胳膊少腿,就是农夫也可以快速转变为长枪兵,当权者只要地盘够大,完全能将长枪兵视为一种毫无代价的消耗品。
但骑兵可就不同了,每一个骑手都堪称军中精锐,吃的是上好军粮,配备的都是顶级武装,更何况劫粮队个个都是好手个个都是从骑兵部队中挑选出来的精英?
劫粮队的骑士可谓精英中的精英,虽身份依旧低微,但也绝非廉价长枪手可以用来相提并论的,尽管对方看起来也算是西凉军中的精锐枪卒,可枪卒就是枪卒,无论如何命都要比骑兵贱。
骑军跟枪卒死战,堪堪达成一换二,连一换三都做不到,这种买卖注定血亏。毕竟双方的训练有素都不在一个档次,培养出一个精骑的成本,都足以供养近六七个长枪好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