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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流逝,他们渐渐的发现,这个流浪汉除了邋遢一些,性癖变态一些,他的心肠还是挺不错的。
他被接受了,他虽然没有加入任何教团,但每个教团的人都会欢迎他。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一个好人。
这就是将麦克雷从雪地中捡回来的人。如果可以的话,麦克雷会称呼他为父亲,但汉斯不让。
现在是第二天的凌晨时间。
汉斯像往常一样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的床是别人送他的,挺有弹性,他也懒得打理,所以显得格外的肮脏。
但是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虽然这句话的语境和现在不太搭配,但是意思差不多。
他晃晃悠悠的走到了门口拉开门帘。
三月中旬的来纳城已经不算很冷了。
但是凌晨还是令人感觉有些寒意。胜在空气比较清新,他很喜欢这样的天气。
在整个城镇还未苏醒的时候,他先起来朝着整个第三街道绕一圈,看看教堂门口的新闻。
他买不起报纸,又不想和别人挤在一起在教堂门口看,索性就早些起床。这是他早晨的习惯。
好的,今天又路过了肯恩教堂,这是麦克雷牧师所在的地方。
不对,现在应该称呼他为神父了。
这里可真不错呀,已经被改造成了更大更漂亮的样子了。麦克雷这小子真有福气。
汉斯不免的露出一丝笑容。
以后冬天可以来这里的柴火间住一住了。
更大的房子就意味着更大的杂物间,也会更保暖一些。
实际上麦克雷也从来没有不让他住在原先的教堂,只是汉斯自己不愿意而已。毕竟自己可真的太脏了,生怕自己身上的污秽弄脏了像教堂那么圣洁的地方。
汉斯变成这个样子也是有原因的。
他小时候就经历了严重的苦难,他的父亲酗酒,强行把自己的儿子也培养成了酒鬼。
随后再一次喝醉的时候,在醉酒状态下杀了他的母亲,随后自己也因为喝醉了感受不到痛楚,钻进了壁炉里被火烧死了。